简介:<正>为加强农药管理,逐步削减高毒农药的使用,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增强我国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经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审议,我部决定撤销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混配制剂登记,撤销丁酰肼在花生上的登记,强化杀鼠剂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撤销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混配制剂登记。自2003年12月31日起,撤销所有含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混配制剂的登记(具体名单由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公布)。自公告之日起,不再批准含以上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混配制剂和临时登记有效期超过4年的单剂的续展登记。自2004年6月30日起,不得在市场上销售含以上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混配制剂。二、撤销丁酰肼在花生上的登记。自公告之日起,撤销丁酰肼(比久)在花生上的登记,不得在花生上使用含丁酰肼(比久)的农药产品。相关农药生产企业在2003年6月1日前到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换取农药临时登记证。三、自2003年6月1日起,停止批准杀鼠剂分装登记,已批准的杀鼠剂分装登记不再批准续展登记。
简介:一、企业国有资产占有产权登记工作基本情况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是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代表政府对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各类企业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产权状况进行登记,依法确认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这项工作产生的出发点是在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情况下,明确企业产权归属,确认企业中国家所有者权益。产权登记是国有资产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几年来随着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深入发展而不断加强,尤其是1996年1月25日国务院以192号令颁布了(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对企业产权登记工作具有很大的推动作用,使产权登记工作的开展有了法律依据,逐渐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1997年是占有产权登记工作的第一年,占有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