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作为获取、限制、剥夺利益的规范方式,法律对利益关系的调整以衡平利益冲突为核心任务。环境法的利益衡平应遵循一体化、损失最小化、紧缺优位和协商四项基本原则。一体化原则认为经济利益和环境利益均为正当利益,提倡二者由竞争走向竞合,实现统筹、兼顾和双赢。损失最小化原则包涵最小侵害和最大补偿。前者要求利益侵害必要且不可替代,后者要求利益获得必须支付对价。紧缺优位原则关注时空的阶段性和位序性。前者强调当冲突不可调和时经济利益应让位于环境利益,后者强调生存利益居于永久优先位置。协商原则主张通过有效的正当程序建构,维护各方利益主体的诉求表达,促成环境法上利益的共享普惠。
简介: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作出的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战略任务的决策,得到了全国范围内的广泛认同,也引发了刑事司法领域对刑事政策深度调整的有关思考。2004年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罗于同志提出了正确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要求,此后引发了自上而下研究宽严相济理论的高潮。理论的研究是为了更好地指导实践。在实践中,我们碰到的个案往往不是用单纯从宽或从严处理的手段就可以解决的,而是充斥着多元价值的碰撞。这些价值中,有些反映的是刑罚的轻缓,有些则要求的是刑罚的严苛。如何衡平这些价值间的冲突,是实践中最需要解答的命题。然而在研究领域,我们鲜有发现阐述上述命题的文章。本文借以少许笔墨,寓以抛砖引玉。
简介:美国破产法上的衡平居次规则基于衡平法上的公平、正义理念,允许审理破产案件的法官对破产债权的分配顺位作出劣后调整。最高院2015年3月公布的典型案例“沙港公司诉开天公司执行分配方案异议案”,首次以判例的形式承认了美国法上衡平居次规则的借鉴意义。该案之后,我国破产法应否引入衡平居次规则成为一个学理上亟待解决的问题。虽然衡平居次规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现行《公司法》法人格否认制度和《破产法》撤销权制度、无效制度的不足,但鉴于目前对衡平居次规则理论基础和更为具体的规则适用事由研究论证和经验积累的匮乏,以及衡平居次规则本身的局限性,认为无论是立足于必要性还是立足于可行性视角,我国破产法当下应引入衡平居次规则的观点都难谓妥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