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西德宪法法院的违宪控诉制度是各国宪法保障制度中具有特色的一种制度。按照西德基本法规定,任何人,只要声称他们基本权利或一些类似于基本权利的权利(如法庭听证权利)被公共权力机关所侵害,都可以向联邦宪法法院提出控诉。唯一的限制是:在一定的司法管辖范围内可用的救济手段首先使用,而无效果时才可提出。联邦宪法法院接到控诉书后,交由三名法官组成的委员会初步审查,如果该项控诉是不能成立的或同为其他原因看不出有成功的希望时,委员会可以全体一致地决定拒绝或驳回该项控诉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如果委员会决定受理该项控诉,则控诉程序进入审理阶段。
简介:引言至今还没有人撰写过一个国家的教育发展对其它国家教育改革的影响的历史。写这种历史,恐怕既不需要考虑到尽可能广泛的影响,又不需要作完整、全面的分析。比如,日本教育系统的结构,无疑是在二次大战后受美国的影响,几乎是重新建立起来的。但是,人们很难反驳这一论点:美国的影响没有涉足编纂课程的领域,更不用说'隐蔽'课程这一广泛领域和教与学的风格了。就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而言,人们无疑也能看到战后美国对课程改革的影响;但是,在40年后的今天,人们很难在西德教育的理论与实践中辨别出这些影响。有鉴于此,比较教育学家对被欧洲内外的许多国家看作是德国职业教育'典型'变式的'双重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