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指出,队伍建设是检察工作的根本和保证,基层基础工作是全部检察工作的基石。要始终把检察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工作作为关系检察工作全局的战略任务来抓,着力造就一支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的高素质检察队伍,着力提高基层基础工作水平。笔者认为,检察工作重在基层、难在基层。基层检察院是检察机关联系和服务人民群众的一线平台,基层检察工作是全部检察工作的基础。
简介: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之间的衔接,提高诉讼效率,2012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事诉讼法》)时新增了第52条,“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行政机关中非常重要的一种是警察机关,
简介:最高人民法院[2004]14号司法解释以施工合同是否有效来区分“施工人”和“实际施工人”,并规定“实际施工人”可以起诉与之没有合同关系的“发包人”,违反债权相对性原则,也导致诉讼秩序混乱。必须予以匡正。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应根据合同性质和建设工程实际确定当事人的名称和诉讼权利,在遵循法律基本原则的前提下探寻完善保护工程承揽人、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制度和路径。
简介:兼顾公共利益与公民基本权利是我国规制跨领域信息交流时的目标,然而在这两种互相冲突的取向中找到平衡并不容易。面对同样的难题,德国的立法者、司法者与学者把目光投向了宪法领域,在基本权利理论的帮助下条分缕析利益格局、确定冲突利益间均衡所在,于此基础上构建、完善自己的数据使用规则体系,规范个人数据在不同领域间的流通。比起德国的具体制度安排,其背后的思维工具更值得我国借鉴,若边用以解决本国问题边对之进行打磨,或能尽早找到适合自己的理论与实践道路。
立足基层实际 强化基础建设着力提高检察队伍的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
行政领域与刑事领域间的个人数据流通——德国基本权利理论的实际运用
质疑:“实际施工人”及其诉权——最高院[2004]14号司法解释第26条的缺陷与修复
行政领域与刑事领域间的个人数据流通——兼论德国基本权利理论的实际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