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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 个结果
  • 简介:目前,步法研究大多还停留在定性分析的经验阶段。本文旨在试用数理统计t检验方法进行定量分析,鉴别犯罪现场所遗留下的足迹步法,为认定或否定罪犯,提供一种新的研究方法和手段,该方法应是科学的行之有效的,同时,对足迹步法的深入研究亦提供了可靠的科学理论依据。

  • 标签: 数理统计 t检验方法 足迹步法
  • 简介:视听产品贸易中一直贯穿着自由化与限制之争,文化多样性公约的出台使问题变得更为复杂。该公约为其缔约国提供了很多视听产品贸易的限制措施,这些措施无法完全见容于GATT和GATS。因为规范冲突而发生的贸易争端将主要由WTO争端解决机构解决。因为规范冲突引发争端的情况下,WTO争端解决机构无法直接适用文化多样性公约,而只能通过解释考量公约的内容。由于目前尚无相关案例,争端解决机构将会如何处理该问题还要拭目以待。

  • 标签: 视听产品 GATT GATS WTO争端解决机构
  • 简介:保税港区作为目前国内开放层次最高、政策最优惠、功能最齐全的特殊区域,已经在全国设立了14个,其中有2个位于福建省。全国各地有关保税港区的制度建设还处于先行先试的探索阶段。保税港区的功能定位、行政管理、建设和运营这些事项,地方立法虽有规定,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有需要改革和完善的地方。相比较而言,台湾地区自由贸易港法律制度定位清晰,关系清楚,规定细致,可操作性强。对此,建议福建省由省级人大制定统一的保税港区法规;立法上应体现对台特色。

  • 标签: 保税港区 自由贸易港区 地方立法
  • 简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法律变动调整是以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方式实施的。假若授权合法,那么,“暂时停止实施”法律在国家特定区域的效力无疑属于法律的修改,而作为全国人大常设机关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是有权以“决定”的方式暂时停止实施全国人大制定的基本法律在某一特定区域内效力的。然而,这种授权模式值得商榷:《立法法》第8条规定的10种情形都是在国家立法机关未制定为法律的条件下的授权。然而,关于外商投资的情况我国是由法律规制的,这就是外资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这与《立法法》规定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授权的情形是不一致的,法无授权不得逾越。在这种情形下,全国人大常委会是无权授权的。当《外资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有关外商投资成立、分立或期限延续等行政审批的规定与改革开放的现实发生冲突而无法正确适用法律时,国务院或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应当依照《立法法》第四节关于法律解释的规定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法律解释的要求,然后依照法律解释的法定程序,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如何适用法律的解释案。这应当是法制变革的最优选择。

  • 标签: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上海自贸试验区 宪法授权 宪法解释法律解释
  • 简介:国际贸易运输涉及货物的转移占有,占有货物在国际贸易中具有重要意义,《鹿特丹规则》背景下的货物占有关系却相对复杂.从《鹿特丹规则》相关规定出发,分析其背景下运输过程中的货物占有人,以及货物占有关系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认为《鹿特丹规则》背景下货物的占有转移仍有章可循.由于《鹿特丹规则》就各种运输单证或电子运输记录下的货物运输作出全面规定,货方在货物占有问题上的法律地位更加确定,国际贸易在此意义上能得到进一步发展.

  • 标签: 占有 《鹿特丹规则》 控制方 货物交付
  • 简介:随着中国在贸易规则制定及贸易争端解决等方面对世界贸易组织参与程度的加深,有关世界贸易组织法教学的论文也逐渐增多,然而基本上都将研究的重点放在了双语教学上,且未对本科及研究生教学进行区分。世界贸易组织法本身的复杂性决定了其教学也应该分层次、分阶段逐步展开,法学专业本科生作为接受世界贸易组织法教学的最初受众,应着意培养其专业兴趣,搭建世界贸易组织法体系框架、针对重点规则进行深入浅出地分析,通过案例对规则进行启发式思考,重视国际公法基础知识对WTO教学的作用,充分发挥双语教学的功能。

  • 标签: 世界贸易组织法 本科教学 思考
  • 简介:本文总结并评论了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审查国会贸易权力的系列判决中使用的司法标准。本文发现,以1937年为界,该判决脉络清晰地呈现出"州际贸易性质"和"实质性影响"先后两种审查标准,这两种标准是对州际贸易条款完全不同的解读。虽然"实质性影响"标准遭遇一些批评,但笔者基于两个原因认可联邦最高法院的转向。一是同联邦最高法院一样,笔者认为面对经济大萧条与政治机构的强烈反应,不得不确信当时的社会现实迫切需要联邦政府的调控,不能满足这种迫切需要的标准应当让步;二是州际贸易条款的确为最高法院的转向提供了空间,"实质性影响"标准是贸易条款无法剥离的含义,而且未从根本上违背联邦主义原则。我们可以从中得到的一项"应然性"启示是,在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划分问题上,我们不应该死守一条想象中的僵化的界线,而应该尊重立法实验的结果。

  • 标签: 中央与地方关系 审查标准 立法实验
  • 简介:发达国家为谋求维持和扩大知识产权的比较优势而实施的所谓"论坛转移"策略,选取阻力最小、最有利于达成高标准保护协定的谈判机制和场所,通过双边或者多边谈判机制和场所的选择和变化,不断推进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水平的提高。但是,双边或区域性自由贸易或投资协定中的TRIPsPlus条款会自动向其他非协定成员国扩散的所谓"棘轮效应",缺乏事实和法理依据。非双边或区域性协定成员国也没有国际义务向其他WTO成员提供TRIPsPlus标准的知识产权保护。不过,随着双边或区域协定的参与国不断增加,双边或区域性的协定网络越来越浓密,新的知识产权规则逐渐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认可,并最后转化为多边条约规则。需要冷静和客观地看待包括TRIPsPlus条款在内的TPP规则,不能简单地以恐惧或排斥的心态而采取对抗TPP的策略。在参与新一轮国际经济贸易规则的制定中,既要争取获得双边或区域贸易协定所带来的贸易优惠或其他好处,同时又能够维护知识产权制度所应秉持的激励保护创新与鼓励传播利用之间的平衡。

  • 标签: TRIPS PLUS TPP 国民待遇 最惠国待遇 棘轮效应
  • 简介:Incoterms是国际商会制定的在国际经贸界最有影响力的国际贸易惯例。为适应国际贸易形势发展的需要,国际商会最新修订完成了《Incoterms2010》。其在国际贸易术语的分类、数量的增加与删除、风险责任的划分、适用的范围等方面都有很多新变化,也引起了新的法律问题。正确认识和解《Incoterms2010》在适用中可能遇到的这些新问题,对保证交易的顺利进行及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 标签: 国际贸易惯例 国际贸易术语 《Incoterms2010》
  • 简介:文若虚是《初刻拍案惊奇》第一卷“转运汉巧遇洞庭红,波斯胡指破鼍龙壳”里的人物。据书中描写,文先生乃国(明)朝成化年间苏州府长州县人氏,曾家有万贯,但终究坐吃山空,于是便思量做些生意,却又屡做屡赔。某日,一些做国际贸易的近邻又要出海,文先生便提出要与他们一起去散散心。由于大家喜欢文先生的善于说笑,不仅免了他的旅费,还送他一两银子做盘缠。文先生用这一两银子买了一竹篓洞庭红橘子带上船,以备路上解渴。不知行了几日,商船抵达吉零国,同伴们都上岸联系各自的生意去了,只有文若虚留下看船。

  • 标签: 国际贸易 生意 政府管制 《初刻拍案惊奇》 故事 跨国
  • 简介:2003年是国务院赋予司法行政机关指导面向社会服务司法鉴定工作的第五年,全国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在认真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继续保持和发扬开拓进取、艰苦奋斗和实事求是的精神,调查研究,协调合作,促使各地司法鉴定工作朝着法制化、规范化的方向循序渐进地健康发展.

  • 标签: 司法鉴定工作 司法行政机关 履行职责 艰苦奋斗 实事求是 法制化
  • 简介:人民法院审判事业伴随新中国的成长已经走过60年的辉煌历程,在人民法院审判的所有类型案件中,民事审判绝对占到半壁江山。60年来全国法院共审结各类案件2.00亿件,其中民事案件1.17亿件,占58.50%,每年审结的案件中,民事案件也会占当年所有案件数量的一半多。可以说,民事审判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奠定了最坚实的基础。更为经济的日益繁荣和祖国的不断强大做出了不可替代的贡献。

  • 标签: 民事审判 统计数据 定分止争 民事案件 法院审判 案件数量
  • 简介:2017年度,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紧紧围绕"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任务,严格准入、严格监管,全面加强司法鉴定管理和监督,推动了司法鉴定行业进一步规范健康发展。2017年度统计数据显示,司法鉴定行业整体态势持续向好,"其他类"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大幅减少,鉴定机构"小、散"状况有所改观等成效显现。

  • 标签: 司法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 司法鉴定人 司法鉴定统计分析 司法鉴定执业监督
  • 简介:<正>21世纪世界进入经济全球化的时代,贸易全球化、制造过程的全球化、科技创新体系全球化已成为不可阻挡之势,关税壁垒的作用被大大降低。随着关税壁垒和市场壁垒的逐渐退出,知识产权对技术和市场的保护作用却被相应地大大提升了。发达国家企业一方面利用TRIPS协定保护其自身的知识产权,另一方面则利用TBT协议将专利技术与标准捆绑,实施专利技术的标准化战略。标准中融入知识产权,本来是为了鼓励技术创

  • 标签: 技术性贸易壁垒 标准化战略 实施专利 技术标准 发达国家企业 TRIPS
  • 简介:2005年12月19日,在印度达卡召开的环孟加拉湾经济合作组织外长会议一致同意,2006年中将签署一项建设环孟加拉湾经济合作组织自由贸易区的协议。担任以上会议主席的孟加拉外长说,建立以上自由贸易区可使环孟加拉湾经济合作组织成员国家间的贸易总额达到600亿美元。2004年,环孟加拉湾经济合作组织成员国家缅甸、泰国、印度、孟加拉国、斯里兰卡、尼泊尔和布丹已签署了建立以上自由贸易区协议的草案。

  • 标签: 经济合作组织 自由贸易区 孟加拉湾 外长会议 组织成员 贸易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