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国际劳工组织将外商投资企业称为“跨国企业”(有的文件译为多国企业),它确定“无论是公共的、合营的和私有的,拥有和控制它们的总部所在国家之外的生产、分析、服务或其它设施的企业”都属跨国企业。国际劳工局理事会于1977年11月通过了《关于跨国企业和社会政策的三方原则宣言》(简称三方宣言),对跨国企业在就业、培训、工作和生活条件、产业关系等方面应遵循的原则作了具体规定,要求“国际劳工组织会员国政府,有关的雇主组织和工人组织以及在它们的领土上活动的跨国企业,遵守载于该宣言中的原则”,并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工会权利作了一系列规定:
简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的投资管理地位已经确立,那么它就与其投资管理人形成了委托-代理关系。根据博弈论可知,若企业家只是重视短期利益,不注重其自身的声誉,在短期内可能获得最大化利润,而从中长期看来却不能。若建立有效的投资管理人声誉机制,则可以解决投资管理人个人收益函数与全国社保基金会的利益函数不一致性的问题。在Meyer和Vickers所建立的声誉机制模型的基础上,把声誉机制引入我国的社会保障基金的个人账户投资领域,进一步研究其对我国个人账户基金投资管理人的激励和约束作用,建立了基金投资管理人声誉机制模型,说明了声誉机制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在激励投资管理人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并为更好地发挥该机制作用提出了几点建议。
简介:1993年10月.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准买卖股票的规定.后来又在中央发布的《廉政准则》中进一步明确。在当时国家证券市场监督机制不够健全的历史条件下.这一规定对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防治腐败.保证证券市场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证券市场制度的逐步健全,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颁布实施,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已经走上法制化轨道。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将其合法财产以合法的方式投资于证券市场.是对国家建设的支持。为此,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有限制地放宽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买卖股票的禁令.在一定条件下允许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依法投资证券市场.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发出了《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现全文刊发。以便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