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17
333 个结果
  • 简介:双边投资条约是调整国际投资关系的重要国际法手段,特许协议则是国际投资领域常用的一种投资模式。双边投资条约由国际公法调整,对条约义务的违背是一国的国际不法行为,将引起该国的国家责任;而特许协议则接受东道国国内法的调整,对特许协议的违反通常被认为应承担合同法下的违约责任。本文通过对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ICSID)近年来审理的三个案例及相关材料的分析,揭示了二者在争议解决条款上存在的冲突,并就这种现象产生的原因进行了探讨。在此基础上就如何解决这种冲突以便利国际投资争端的解决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 标签: 双边投资条约 特许协议 争议解决条款 管辖权争议
  • 简介:美国投资协定范本实体透明度规定采取高标准和独立的可仲裁性模式,暗含了美国试图在新一代国际投资规则演进中为透明度义务的内容和性质等核心问题定基调的深谋,结合其范本被一贯坚持的经历,它将成为中关投资协定谈判的最可能路径。比照中国在WTO下透明度争端解决实践,美国规定对中国投资仲裁所带来的潜在高风险可以得到合理控制,对其接受具有可行性。而且,它符合中国的利益需要,将促进中美之间投资增长,倒逼国内的外资制度改革,为未来缔约提供范本。面对美国规定带来的挑战,我们必须一方面完善中美投资协定中的例外制度,另一方面提升国内透明度制度建设。

  • 标签: 美国实体透明度规定 中美投资协定谈判 可接受性 应对措施
  • 简介:在银行业整体范围内,鉴于民间资本的信用风险及其风险转嫁、关联贷款风险、产融结合潜伏的巨大风险等因素,确应对成立完全民营化的银行予以谨慎对待。但对于设立于金融服务远远供不应求的农村地区的村镇银行,应放开民间资本投资比例限制,实现村镇银行的完全民有民营化。对村镇银行完全民营化后所产生的问题,如村镇银行投资人甄选、村镇银行人才瓶颈与运营专业化及完全民营化后的风险问题,也应构建相应的制度予以完善。

  • 标签: 村镇银行 民间资本 民营银行
  • 简介:晚近,国际投资仲裁庭对相同或不同投资条约下相同或类似投资条款或条款所涉相同或类似投资权利经常作出不同甚至相互冲突的解释。这种条约解释的不一致性严重损害了投资条约作为成熟的国际法规范应当具有的确定性,损害了投资者期待条约所能保护的利益,也使东道国对自身投资管理行为在国际法上的合法性缺乏预见。为解决仲裁裁决的不一致性问题,不仅应当改革投资条约的实体法规则,对关键性的术语、条款进行明确的界定和解释,而且应当改革投资条约的程序法规则,对仲裁程序进行监督,为错误的仲裁裁决提供矫正机制。

  • 标签: 国际投资仲裁 不一致性 国际投资务约 实体法规则 程序法规则
  • 简介:当一国处于金融危机时,其政府往往要采取各种紧急措施,这些措施大多存在一些隐性投资保护主义倾向。从双边投资条约中公正与公平待遇、征收与国有化、汇兑与转移的约定来看,失当的政府应对措施不仅可能会给外国投资者的利益造成损害,甚至将违反东道国与投资者母国签订的双边投资条约中对应的承诺,引起国际法责任。

  • 标签: 金融危机 政府应对 双边投资条约
  • 简介:<正>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第3条规定,中国的"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而第2条指明,所称"居民企业"并不限于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也包括"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第二类企业(以下称为"境外居民企业")的概念虽然是《企业所得税法》新近引入中国税制的,但其意义不仅是前瞻性的,而且其适用会立即影响到一群数目可观、声望卓著的中国企业。

  • 标签: 所得税法 预提税 居民企业 企业投资者 实际管理机构 中国税制
  • 简介:关于外国投资者收购兼并中国国内企业的问题,目前缺乏相应的并购法律法规,只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布的一系列规章在规范这一问题。但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这些规章缺乏必要的街接和协调.造成了实践中操作上的混乱和困难。本文探讨了这些规章在某些方面的突破以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一定的立法建议。

  • 标签: 外国投资者 兼并 国内企业 政府规章
  • 简介:公共投资在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中具有私人市场不可替代的作用。科学合理的决策程序可以实现公共投资公平正义和效率优化目标。为了保证公共投资决策程序的科学化,有必要引入社会公众参与,尤其是听证制度。在未来的《公共投资法》中设计专门的听证制度很有必要。公共投资听证规则包括听证范围、听证主持人、听证参加人、听证笔录、听证期限、听证结果法律救济等方面。对听证制度的试点是立法准备的一个重要途径。

  • 标签: 公共投资 决策程序 社会公众参与 听证制度
  • 简介:最近几年,虽然中、印两国经贸关系发展较快,但我国企业在投资印度的过程中还是遇到了极大的阻碍。印度虽然有设计良好的审批制度和较为开放的行业政策,但这些制度和政策本身也存在规则性不强、透明度不高等缺陷,而印度最近实施的国家安全审查做法又进一步降低了整个准入制度实施的效率。我国企业在投资印度时,应该针对印度外资准入制度的上述特点,在投资路线、审批渠道、企业形式、投资地点以及品牌经营战略等方面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 标签: 外资准入 自动批准渠道 政府审批渠道 行业政策 国家安全审查
  • 简介:美国宝维斯律师事务所季尊迪律师自一九七九年来到中国,帮助外国公司同中国企业就投资贸易等提供法律服务。1989年11月30日他应邀来我校作学术讲座,现将其讲话摘要整理如下。从79年到89年,中国的法律制度有了很大的进步和完善。79年时,涉外法律很少,每个涉外合同的谈判均要花很多时间。就拿79年的中外

  • 标签: 美国律师 律师事务所 涉外合同 法律服务 中国律师 讲话摘要
  • 简介:国际投资仲裁领域出现裁决支持法人精神损害赔偿的案例,此不同于大多数国家国内法中有关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现行法理内容。本文试图剖析国际投资仲裁中支持法人精神损害赔偿的案例,总结仲裁庭对该问题的倾向性意见,并结合相关法理内容讨论法人精神损害赔偿的可获偿性、赔偿范围、定性标准、赔偿计算方法、东道国的反诉请求权以及赔偿限制性问题,结合案情适当延伸仲裁庭的未尽事宜。

  • 标签: 法人精神损害 非物质损害 非金钱损害 精神损害 国际投资仲裁
  • 简介:我国最近进行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极大地降低了公司设立的门槛,简化了设立程序,从而大大地激励了投资投资创业积极性,提高了投资效率。但此次改革过分注重鼓励股东的投资积极性,过分强调提高经济效率,却忽视了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忽视了保护交易安全的重要性。尽管修改后的规定包含有维护交易安全的条款,但更利于股东逃避出资义务、转嫁经营风险,且无需为此承担责任,即使"企业信息公示义务"等配套改革措施也难以防止这一点。为维持经济效率和安全保障之间的平衡,应该至少追究股东上述行为的刑事责任。建议将《刑法》中的"虚报注册资本罪"和"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扩大适用至所有公司类型。

  • 标签: 投资效率 交易安全 债权人利益 企业信息公示
  • 简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法律关系中具有核心地位与绝对权利,是基金法制的中心与重点。依法成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是基金管理人的法定形式;但是,基金管理公司须通过核准方可担任基金管理人且基金业务并非基金管理公司的唯一业务,两者不能简单等同。因此,在对基金管理公司进行法律规制与研究时,应充分考虑其所参加的各类法律关系的特征与需求。但现行基金管理公司的立法与研究并未区分上述两者之间的差异,而将基金管理公司等同于基金管理人加以规范,存在严重的局限性并导致一定程度的不公平,应当予以准确定位与有效调整。

  • 标签: 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公司 基金业务 定位
  • 简介:《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标志着两岸经贸合作进人了新的制度化轨道。在后ECFA时代,两岸将在更多领域开展更密切的务实合作。文章通过分析《投保协议》的实施在征收、透明度、投资争端及法律认同方面所面临的制度性障碍,并提出克服之思考,以期为ECFA的后续法制化进程提供富有建设性的构想与建议。

  • 标签: ECFA 《投保协议》 征收 透明度 投资争端 法律认同
  • 简介:伴随银信合作监管政策的收紧,曾经颇受市场追捧的银信合作理财模式逐渐走向式微。作为客户资产管理的有效方式之一,如何在引导这一模式良性发展的同时保障投资者利益成为问题的关键。美国和日本都曾出现过与银信理财模式类似,但由于金融机构违规操作导致投资者利益受损的案例,并分别为防范类似事件再次发生进行了监管改革。在加强信息披露及明确客户资产管理中的风险承担机制等方面,美、日的经验可以为我国进一步发展银信合作提供借鉴。

  • 标签: 银信合作 客户资产管理 投资者保护 比较分析
  • 简介:国际投资者与资源所有国即东道国签订国际能源投资合同是当前海外能源投资最重要的方式。国际能源投资合同具有一系列特色鲜明的条款,既是东道国与国际投资者正面博弈的基础性法律文件,也是海外能源投资在合同领域进行私法救济最主要的依据。以国际能源投资领域最为常见的产量分成合同范本为例,其主要包含稳定条款、法律适用条款以及争端解决条款。这三类条款的选择与适用能够为海外投资者提供最初的合同法律保障,同时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为预防海外能源投资风险提供及时有效的预防方案。

  • 标签: 国际能源投资合同 稳定条款 法律适用条款 争端解决条款
  • 简介:【基本案情)曾某平、陈某系夫妻关系,其购买了海南某投资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开发的枫林雅郡8号楼205房,该房屋正下方的地下室配有枫林雅郡整个小区供水的水泵。曾某平、陈某称,自2017年1月入住以来,一直受到水泵运转发出的噪声影响.致使其一家人没有安静的生活环境,危害了身心健康,导致陈某流产并花费大量资金进行调养。为此,曾某平多次与某公司及物业公司进行协商,一直未予处理。

  • 标签: 投资公司 污染责任 噪声 海南 纠纷案 夫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