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一、"再也没有人能假装毫不知情了""被告声称成为2004年度中国商业网站100强,成为唯一入选的P2P数字娱乐服务商……被告在一则‘音乐玩家Kuro’的报道中承认:被告从2001年开始收费,目前用户人数是230万,其收费标准每个月20元人民币,一个月的盈收达到4,600万元,说明被告从其服务得到的直接盈利金额巨大,至今已经5年11个月,毛收益达到32.66亿元。"声称要"创造一个史无前例的判例"的戎朝律师在其代理词中作出上述陈述。2006年4月14日,文中的被告北京飞行网音乐软件开发有限公司被上海步升音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侵犯其录音制作者权为由起诉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该案号称"中国P2P第一案",是国内法院受理的首例P2P下载侵权纠纷案件,原告步升音乐是唱片巨头百代在中国区的代理公司,曾经代理百代打赢了针对百度MP3音乐搜索
简介:摘要:P2P借贷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经营消费个贷需求和大众理财需求,为金融机构服务个人和小微企业起到了重要补充作用。然而,在现行法律法规和监管缺位的情形下,P2P 借贷平台缺乏有效的客户身份识别手段,存在诸多洗钱风险隐患,给不法分子洗钱提供了新的可能。本文通过对
简介:以2014年第一季度至2016年第一季度的P2P平台的面板数据,采用空间计量模型,实证研究省际间P2P平台金融监管规制强度差异及影响其发展的因素,进而探讨了对区域金融资源竞争问题。结果表明:第一,我国东部沿海地区P2P平台存在显著的空间正相关关系;中部地区则存在显著的空间负相关关系。第二,东部地区由于其金融发展占据先导地位,其P2P平台资源集聚程度较中部地区显著。第三,东部地区P2P平台对金融资源初始禀赋更加敏感,这促使中部地区在竞争中不得不采用更加宽松的金融监管规制强度。第四,地区开放程度等因素能够促进P2P网贷发展。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简介:摘要当前,P2P网络借贷已经成为小微企业民间融资的一种新途径,但是,在其方便、快捷、成功率高的背后,也存在不少隐忧。小微企业进行P2P网络借贷,有可能陷入洗钱、非法集资、诈骗、隐私权泄露等诸多风险。而产生这些风险的成因,与P2P网络借贷平台法律制度缺失、监管职责不明、征信体系不完善等有着密切联系。因此,应当建立健全相关法律规范,明确P2P网络借贷平台的法律性质,明确其监管主体,建立多层次的监管体系,完善征信体系,完善资金担保及托管服务。并且,各地区也应该因地制宜,探索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区域发展模式,方能降低融资风险,促进小微企业的发展。
简介:近年来,随着P2P网络借贷在我国的快速发展,借贷关系中的歧视现象开始受到关注。本文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人人贷”的数据,从借贷双方的角度出发,对P2P网络借贷中的婚姻歧视现象进行实证研究。结果表明:P2P网络借贷中存在贷款人对借款人的婚姻歧视,表现为已婚借款人的借款成功率显著为高,离异借款人的借款成功率显著为低;借款人受到婚姻歧视的影响,在发布借款订单时,已婚借款人设定的借款利率显著为低,离异借款人设定的借款利率显著为高。进一步对婚姻歧视的异质性进行研究,发现婚姻状态对不同信用等级、学历、收入、地区、资产、借款期限借款人的影响各不相同。
简介:P2P网贷平台犯罪不等于P2P非法集资犯罪,前者外延大于后者。根据十部委《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认为P2P网贷平台可定性为类金融机构,可能触犯的罪名包括非法集资、擅自发行股票债券、非法经营三种罪。以罪名划分为主线,分别论述此三种罪名的具体罪状可能涵盖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并相应提出司法治理的建议。司法机关应当运用自身职能,参与对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有效治理。建议以“擅自发行股票、债券罪”来规制互联网金融资产证券化业务模式,但不应根据人数、而应根据融资金额来设定入罪标准。对于尚未构成非法集资或擅自发行股票、债券罪的互联网金融违法活动,则以“非法经营罪”来进行规制,但入罪的标准应适度提高。在具体处断P2P网贷平台融资行为的法律效力时,应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来作出合理的刑、民处分。在强化司法治理的基础上,还应进一步强化行政监管、并构建好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信息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