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立宪的范畴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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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税收立宪构成了财政立宪的基础和关键。根据宪法是否以专章规定财政为标准,财政立宪可以分为形式财政立宪和实质财政立宪;根据财政立宪的发展阶段不同,可以分为近代财政立宪和现代财政立宪。我国应该以完成近代财政立宪为主要目标,积极回应现代财政立宪的挑战,同时,积极推进实质财政立宪,为实现形式财政立宪创造条件。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山东大学法律评论》 2009年1期
出版日期 2009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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