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归绥道的职权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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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乾隆六年(1741),清政府在归化城土默特地区设置归绥道,统辖清初在归化城土默特地区所设诸厅,管理当地旗民蒙古事务。归绥道的职权范围不断扩大和行政级别逐步升高,体现了清政府在内蒙古地区的行政建制的演变、完善过程。
出处 《文化研究》 2016年3期
出版日期 2016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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