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改判和发回重审民事经济案件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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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1993年共受理二审民事案件513件,审结494件,结案率为96.3%。结案中,改判115件,改判率为23.28%;发回重审45件,发回重审率为9.11%,新收经济纠纷二审案件273件,审结268件,结案率为98%。结案中,改判50件,改判率为18.66%;发回重审38件,发回重审率为14.18%。总的来看,1993年开封市两级法院干警努力工作,案件总体质量是比较好的,但通过二审案件的审理,也确实发现民事、经济审判工作中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反映在改判、发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1994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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