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法律文化,经历了17世纪以来的早期接触。19世纪以来,传统法律的代表《大清律例》被当时的“西人”译成了英文、法文和意大利文,在欧洲引起很大反响。同时,一大批涉及中国法律及司法制度的著作也先后出现。
中外法学
2000年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