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限制以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为原料生产保健食品的通知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1-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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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为保护野生动植物,对以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为原料生产保健食品,特作如下规定:一、受保护的野生动、植物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国家有关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由国务院及其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