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出台意见规范慈善募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5-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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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浙江省宁波市民政局获悉,为促进当地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宁波市民政局于2014年12月8日在浙江全省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慈善募捐行为的意见》。《意见》共六部分,分别对募捐备案主体、募捐方式、备案部门、备案时间、申请材料、信息公开和资金管理等内容等作了具体规定。《意见》自2015年1月18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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