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治文化与法律信仰之构建——以中西法治文化渊源对比为视角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5-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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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宗教信仰发展出法律信仰是西方法治文化体系形成的主要路径。而我国古代法始终以“刑”为核心内容,从而导致法的社会职能单一、地位低下;同时,汉代以后儒家将礼与法相结合,过分强调礼的作用,法沦为礼的纯粹工具。以上因素共同导致法律仅被视为社会管理和统治的手段,因而未能在人们心中形成真正的法律信仰,这也是我国未能形成法治文化的关键因素。在构建当代法治文化体系时,应该更加强调法律信仰的重要性,并对其内涵进行符合现代性的扩展与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