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的色彩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1998-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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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有色彩乎?对这个问题,本来是不难回答的。因为收入原只有合法收入与非法收入之分,合法收入包括工资、奖金、版税、稿酬、利息、遗产等等,非法收入即种种不义之财。人们憎恶此种收入,便形象化地贬之曰“黑色收入”。近年来,又冒出“灰色收入”之说。据经济界人士的解释,它介于合法收入与非法收入之间。因其色彩界定模糊,便被某些不法之徒拿来为自己经济犯罪行径开脱。哈尔滨市原常务副市长朱胜文便是此类人物之一。据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报道,查处这起被称为黑龙江有史以来力度最大的腐败案件,是从朱胜文收受原哈尔滨国贸城总经理张庭浦的7万元钱打开缺口的。朱被捕后,承认收过这笔钱,但认为这是一宗“灰色收入”。他在审讯时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