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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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将“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十四条基本方略之一,强调“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人民日报》记者专访多位专家学者,针对如何全面理解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方面以往存在哪些误区、怎样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等问题,进行分析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