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海南岛“住舶”考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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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煕宁、元丰之后的"住舶"指的是市舶贸易中船舶回航至朝廷指定的港口接受市舶机构的管理,因此南宋时期从南海回航的船舶在海南岛寄泊并非是住舶行为,与市舶贸易体系不冲突。宋朝将海南岛各港口定位为寄泊港而非贸易港,格纳税钱是一种过税而非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