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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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全文如下。生态空间是指具有自然属性、以提供生态服务或生态产品为主体功能的国土空间,包括森林、草原、湿地、河流、湖泊、滩涂、岸线、海洋、荒地、荒漠、戈壁、冰川、高山冻原、无居民海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