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案例19号存在“相关法条”罗列不当和雇员责任违背事后新法的嫌疑。为了案例指导制度维护司法公正目的的实现,在选择指导性案例的标准方面,不仅要考虑《规定》中所列条件,还应当进一步考虑其合法性问题并将合法性作为首要标准;同时建立严格、审慎的遴选和撤销程序性审查机制,确保案例指导制度发挥应有功效。
金陵法律评论
2014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