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票据市场弊病诊断(2)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9-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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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网络化条件下的票据业务系统是中央银行对目前各商业银行等系统可能跨行使用的各类票据统一集中印制发行的智能化计算机处理系统,它配合对商业银行可能用到的各类跨行票据甚至涉及国家经济利益的诸如增值税发票等票据的集中印制,分级发行、和流通管理、信用控制、贴现清算、信用评价为一体的票据综合业务管理系统。该系统可以提供的功能应该包括:
1、入网人员和机构管理
主要实现对使用本系统的商业银行和中央银行的各级机构和操作人员进行合法认定和操作权限的分配管理。
2、票据的印制发行管理
取消各商业银行对各类跨行结算票据的印制权,月初由各商业银行提出各类票据的需求用量,通过中央银行汇总后统一印制,建立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为一体的票据发行与请领机制,建立收发票据的双重注册机制,一是对于商业银行使用的各类票据实行各级央行和商业银行号段双重注册,由中央银行省级分行请领后,依据对同级商业银行各类票据用量分配号段。商业银行省级分行请领各类票据后将其下发号段的分配情况报告央行,以便央行监控。各基层商业银行请领票据后,向同级中央银行注册登记。
3、票据的开发管理
商业银行负责对从中央银行购入的票据进行收发管理,对于每张票据的使用,通过逐级请领设定开发权限,实行授权开发,使票据的签发流通,受到全程跟踪监控。商业银行各会计部门在使用各类票据时遵循严格的票据使用报告制度,按照最小号原则授权开发使用原则使用票据。
中央银行基层行负责对辖属商业银行等机构的票据请领进行号段管理,所有金融市场所签发的每一张票据都可以通过该系统查出票据的印制出处、开发的机构信息,开发的柜员、使用票据的原发企业。
4、票据的流通管理
对于金融市场签发的各类票据,通过该系统可以查询其印制央行、签发的商业银行,使用的原发企业(出票人)、承兑人、持票人等票据流转情况,在客户流通转让票据时通过该系统做背书转让操作,各种票据一律在取得时进行票据的合法性验证。
5、票据业务的授信权限管理
按照既方便商业银行经营又方便监督的原则,根据央行和商业银行管辖票据号段的范围对票据的签发金额进行信用控制,通过分级设定票据签发权限和监督权限,按签发权限追究票据责任制度。改变中央银行在票据市场中只限于颁发政策法令,被动接受犯罪事实,事后处理的现状,实现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票据授信金额的实时控制。
6、合法票据的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交易管理
为各级商业银行和中央银行提供合法票据的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交易控制及其清算服务。
7、建立各类到期票据的信用评价体系
根据到期票据的状态和履行功能情况,以及产生纠纷票据的情况,由持票人对出票人、承兑人的信用进行评价。并有系统根据评价情况统计评价结果。通过这一系统的建立,提高了企业和商业银行票据犯罪的成本,中央银行发行的合法票据,其交易结果成为永久的交易档案存放在中央银行计算机系统的数据库中,提供给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和企业有效的查询,不能不对一个合法注册的企业的经营成长历史产生深远的影响。
建立票据集中发行体系之后,将使中央银行的相关业务人员从传统的数据汇总等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放手实时执行监控任务,强化中央银行对票据市场的管理,使虚假票据失去存在的土壤,可以有效防范票据风险的产生,对于我国票据市场的健康发展会起到积极的作用,同时也会使基层央行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大幅度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