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金融学与“圈钱饥渴症”分析(2)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9-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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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啄食顺序原则与“圈钱饥渴症”

  资本结构理论中有所谓的“啄食顺序原则(peckingorderrule)”,即先内源融资,后银行贷款,再发行债券,最后是发行股票的融资顺序。但我国上市公司的“圈钱饥渴症”是违背啄食顺序原则的。大量的证据表明,我国的拟上市公司和上市公司都偏好于股权融资。对此的解释,较流行的观点认为是制度性的原因。而笔者认为公司经理的行为是非理性的,即上市公司经理并不是以公司真实价值最大化为目标,是导致偏好股权融资的主要原因。

  管理者非理性模型与“圈钱饥渴症”

  在公司财务理论关于上市公司股权融资、资本结构和投资的关系的研究中,一般都是假定公司经理是理性的。在我们上述的讨论中,都是基于理性的公司经理对部分投资者的非理性行为的反应。近年来,一些西方的公司财务学者对公司经理的非理性行为进行了初步的研究。其结果对于我们更深入的研究“圈钱饥渴症”将会有很大帮助。

  通常人们认为,西方国家的上市公司都设计有比较好的机制来解决代理问题和使公司经理的行为集中于公司价值的最大化。这些制度安排包括经理股票期权和经理负债。这样一些制度设计,可以使得公司经理的个人利益与公司的价值挂钩,从而使得从私利出发的公司经理能够以公司价值最大化为行为准则。

  在我国上市公司中,由于法人治理结构的不完善和经理股票期权等机制的缺乏,导致公司经理的代理问题相当严重。公司经理不是以公司的真实价值最大化作为目标,而往往是倾向于公司经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这决定了公司经理的融资和投资行为决策不可能是完全理性的。这也就是为什么上市公司存在严重的“圈钱饥渴症”以及“投资饥渴症”的内在原因。

  行为金融学为公司财务理论开辟了一条新的道路。从市场时机理论、资本结构的啄食顺序原则到管理者非理性模型,从假设条件的逐步接近真实世界,而使得其理论价值逐步增强。这对于我们从公司财务角度认识我国上市公司的“圈钱饥渴症”提供了有力的工具。从我国上市公司“圈钱饥渴症”的内在原因来看,表面上是由于公司经理的非理性行为,而背后的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于导致公司经理非理性行为的上市公司股东与公司经理之间的“代理问题”。解决代理问题,一方面要加强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使其发挥对公司经理的监督作用,使公司经理真正做到以公司价值的最大化为行为准则。另一方面,要在微观机制上进行设计,发展和完善对公司经理的激励机制,尽快推行经理股票期权等激励制度,使得公司经理的利益与公司价值的最大化捆绑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