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基层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3-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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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基层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

方银娜

方银娜

(浙江省淳安县安阳乡计生指导站浙江淳安311700)

【摘要】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不断完善,群众法治理念不断增强,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推进依法治国,建成法治政府的新任务。本文分析了基层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的问题以及注意的关键点,简单阐述了如何在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同时,切实保障基层广大育龄妇女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计划生育依法行政

长期以来,我国的计划生育工作主要依靠政府政策和地方条例进行管控,基本上形成以行政制约、“人治”管理为主的运作模式,党的十八大召开,进一步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的要求,同时指出要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摆上了重要的位置,尤其在计划生育手段弱化,群众自治意识不断增强,网络新兴媒体迅速崛起的情况下,抓好基层依法行政工作显得十分必要。

一、分析当前基层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存在的问题。

1、群众生育观念落后,法治意识不强。

在基层农村,几千年来封建社会“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养儿防老”等残留思想仍旧存在,许多落后的农村地区对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一知半解,认为生儿育女以自己的事情,仅仅与个人家庭相关,政府怎么能剥夺群众生育的权利,生育观念的畸形很大程度上制约了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另一方面,群众的法治意识欠缺,对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理解存在偏差,过分地强调自身的权利而忽略个体本身对构建法治社会应尽的义务。如基层执法人员在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过程中得不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认为征收的钱都进了自己的口袋,增加了依法行政的难度。

2、流动人口数量增多,执法难度增大。

近年来,我国正经历着历史上最大规模的人口流动,人口迁移日趋活跃,其中中年夫妻务工人群占了流动人口的大多数,异地管理给计划生育工作带来了困难。一方面,计划生育条例一般由各省制定,不同地区存在差异,对外来务工人群而言,会不由自主与现居住地的人群对比,很难结合自己户籍所在地所处的实际情况去反思,导致产生社会不公正的心里定势。另一方面,异地管理限制了依法行政管理中调查、笔录、取证等程序,由于计划生育普遍由生育管理地负责,在实际操作中流动人口的不稳定性给管理带来了难度。基层乡镇计生部门为了找到对象开展工作,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且必须要想方设法得到当地相关部门的支持。

3、少数执法人员责任不明确,素质低下。

尽管党的十八大明确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的要求,将依法行政提升了更高层面,对基层执法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仍有少数执法人员理论知识欠缺,没有经过系统的培训,工作方式单一,缺乏灵活性,采取生搬硬套,强迫命令等工作方法,损害了基层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在实群众造成了恶劣影响,也制约了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当前推进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需要注意的几点

1、加强依法行政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

一是要增加党政领导的法制理念,通过举办计生政策、法制等培训,是他们熟悉政策法规,便于更好的做出依法行政的决策,领导地方抓好计划生育工作。二是在农村基层,想方设法通过举办一系列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活动,将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与宣传教育工作相结合,寓法制宣传于优质服务当中,结合宣传牌、文艺演出、电视媒体等形式宣传计划生育法制理念,使老百姓自觉接受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在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同时又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加强依法行政理论学习,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

当前,在大多数农村基层,计划生育执法人员想要上岗必须通过一系列培训,取得执法资格后才能从事相关工作。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能力素养关系到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的执行力和群众的认可度。因此,要不断创造条件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培训,举办计生政策、法制理念宣讲会、研讨会等,着力提高执法能力,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

3、强化为民服务意识,争取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新形势下的计划生育工作不断发生转变,尤其是基层的依法行政工作,已由传统的“人治”向“法治”转变,由“粗放型”转向“集约型”,由计生办的单向管理向“村为主”“村民自治”转变,而这样的转变就要求我们计生部门必须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强化优质服务理念,在落实上下功夫,坚持深人基层,深人群众,服务群众,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4、争取各级部门配合联动,保障依法行政公开透明。

一是要多部门联动,构建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大平台,完善新机制,切实解决流动人口管理、社会抚养费征收等老大难问题。二是要建立健全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监督机制,不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对违规执法、滥用职权等行为严肃处理,并将收费项目、办证流程等网上公开,尤其是涉及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主动向群众公开并接受群众的监督,自觉抵制乱收费、乱罚款。

三、小结

总之,依法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秩序,提高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内在要求,是保障基层民主主人翁地位的应有之义,是创建和谐社会的必然环节,对于确保人口与计划生育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作为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者要综合采取各种措施,充分调动各部门积极性,努力推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参考文献:

[1]高子文,郝小芳,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文明执法与依法行政工作的创新思考,健康必读,2011年2月。

[2]沈强,全面推进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工作。人口与计划生育,2012年7月。

[3]冯月菊,全面提高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人口与计划生育,2012年6月。

[4]江中山,试论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面临的困难与对策。201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