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营销策略适应电力市场发展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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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营销策略适应电力市场发展

刘勇锋1康臣2

(1.国网淮北供电公司安徽淮北235000;2.国网阜阳供电公司安徽阜阳236000)

摘要:供电企业只有具备了先进的电力市场营销理念,采取正确、科学的营销策略,才能适应当今电力市场的发展,才能更好地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关键词:电力市场;内涵;营销策略

0前言

随着我国电力市场化不断推进,社会对供电服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本文从我国电力市场现状入手,对电力市场营销的内涵及制约现代电力市场营销的因素进行了分析,提出了现代电力市场营销策略的建议。

1我国电力市场现状

电力体制改革前,我国的电力行业一直是在垄断机制下运营,实行计划经济模式,电力市场基本是卖方市场,即电厂发多少,客户用多少。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电力建设的不断加快,电厂和电网规模有了质的飞跃,供电能力得到了极大加强。据统计,到2009年底,我国发电装机总容量达到了8.74亿kW,是改革开放前的16.18倍;电网最高电压等级也由原来的330kV发展到了现在的1000kV特高压。现在,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规范,我国电力市场也发生了根本性转变,厂网分离、竞价上网、直购电的实施,电力市场原来的垄断格局被打破,由计划经济过渡到了市场经济模式,由卖方市场转为了买方市场。供电企业由电力和客户的管理者,转变为了电力经营者和客户的服务者,其职能也由分配电力和限制用电转变为了搞好需求侧管理和鼓励客户用电。因此,不断提高供电服务水平也就成了我们的当务之急和永恒工作。

2电力市场营销的内涵

2.1电力商品的特点

供电企业是一个面向公众的具有社会普遍服务性质的经营企业,电力是其提供的商品。电力作为一种商品,具有商品的一般属性,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同样存在着产、供、销的产业链。在这条产业链中,各类发电厂承担着电力生产的功能,供电企业承担着电力营销功能,各类电力客户则构成电力商品的客户。同时,电力作为特殊商品,具有与其他商品不同的特点:首先,电力是一种“看不见、摸不着”的商品,它只能根据人们的需要,通过电能转化,如转换成光能、热能、机械能等,来满足电力客户的各种需求,使用数量只能通过电能计量装置来确定。其次,电力商品的质量是以电压、频率和波形来描述,只能借助于电气仪器仪表专用工具来测量。第三,电力商品的价格始终受到政府部门的宏观调控,具有相对的稳定性。第四,电力商品的产、供、销同时完成,不可大量储存,商品的生产量和销售量在任何时刻基本相等。第五,电力商品是一种垄断性和公益性都很强的商品,具有绿色能源的美誉,其消费群体具有广泛性和多样性。第六,电力商品的营销主要采取先消费后付款的经营方式,具有赊销性和产品的易失性。

2.2电力市场营销的内涵

在一定时间、地点条件下,电力商品交换关系的总和构成了电力市场。电力市场营销就是供电企业在变化的市场环境中,以满足人们的电力消费需求为目的,通过一系列与市场有关的经营活动,提供满足消费需要的电力产品和相应的服务,从而实现开拓市场、占领市场的目标。供电企业市场营销的中心是通过电能的交换,完成电力商品销售,实现电能使用价值,并获得利润。供电企业能否在竞争的市场上求得生存和发展,最终都要取决于电力客户是否购买电能和增大电能的使用量。因此,电力市场营销要求供电企业必须面向市场、面向客户,必须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并及时对营销策略做出正确的调整,以最少的投入及时将合格的电能送给客户,并为客户提供满意的服务。

3制约现代电力市场营销的因素

3.1与电力配套的法律法规建设相对滞后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八五”以来,我国的电力立法取得了重大进展,以《电力法》为龙头的电力法律体系框架初步形成,为电力改革与发展奠定了法制基础,提供了基本法制保障。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现有电力法律体系所存在的问题逐渐暴露出来:首先,我国现行电力立法未能很好地体现可持续发展理念,作为电力基本法的《电力法》缺乏有关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性规定及体现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相关制度安排。其次,现有电力法律体系不够完备,不能满足市场经济发展对电力立法的要求,与市场经济体制的适应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特别是随着智能电能表的推广使用,将先用电后付费的消费模式改变成了先付费后用电模式,一些地方政府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性规定,但从法律层面来说还无这方面的具体规定。第三,《电力法》中的一些规定与行政法以及环保、水、森林、矿产资源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中的规定存在冲突,不利于电力法的实施。第四,与电力配套的法律法规具体实施细则、办法严重缺乏,导致可操作性不强,有关规定的实施难以真正落到实处。因此我国的电力法律体系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对相同的电能产品,根据时间、用途、数量和质量的不同,以不同价格出售,可刺激若干局部电力市场来扩大电力销售,并获得相应的利润。如实行峰谷时间差价电价,通过价格效益驱动,刺激用电水平提高,并使供电企业降低单位成本,使供用电双方共同受益。采取用途差价的做法。“保住一批大户、开拓一批新户、救活一批死户”,将使一批水泥、化工、煤炭等高耗能企业与供电企业获得同步发展,进一步拓展电力销售市场。

3.2电网建设长期滞后

近年来,随着电网建设与改造的大力推进,电网结构得到了明显改善,但由于我国地广人多,经济条件差异大,加之电网建设本身历史欠账多,部分地区电网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据测算,长期以来我国电网投资不到电源投资的一半,且配电网投资又小于输电网投资。“八五”期间电网建设投资仅占电力投资的13.7%,“九五”期间增加到37.3%,“十五”期间为35%。而世界上许多国家的电网建设投资一般要占电力投资的50%~55%。由于电网建设的滞后,出现了“有电送不出,有电用不上”的现象。同时,由于电网建设长期以来投入不足,城市电网陈旧老化,农村电网简单薄弱,使电力无法畅通无阻地输送到所有有电力需求的地方。

4结语

随着我国电力市场化不断推进,政府监管力度不断加强,社会对供电服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这对电力营销工作的开展提出了更高的挑战。面对挑战,作为一名电力营销工作者,就现代电力市场营销策略的调整和变化,谈谈自己的一些认识和看法。

参考文献

[1]王锡凡,王秀丽,陈皓勇.电力市场基础[M].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2003,3.

[2]王信东.现代电力市场服务的内涵及外延[J].科技和产业,2009,4.

[3]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供电监管办法》释义[M].中国电力出版社,2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