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信用保险形势与扩大出口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08-18
/ 2

出口信用保险形势与扩大出口

张帆

(辽东学院)

摘要:从当前形势来看,世界上不少国家为了鼓励出口,都实行出口信用保险制度。从历史渊源上看,不同于发达国家,中国的出口信用保险起步较晚,相对落后,而且在实践的过程中产生了诸多问题。据此,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根据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在实践过程中产生的一系列问题,提出有效解决措施,以此推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的进步,促进出口贸易的繁荣发展。

关键词:出口信用保险、问题、对策、扩大出口

出口信用保险是承保出口商在经营出口业务的过程中因进口商的商业风险或进口国的政治风险而遭受损失的一种信用保险,是国家为了推动本国的出口贸易,保障出口企业的收汇安全而制定的一项由国家财政提供保险准备金的非赢利性的政策性保险业务。最近几年,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发展较快,成就可喜。然而,和世界上的其他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出口信用保险不仅相对落后,而且在发展的过程中产生了诸多问题,因此有必要对其进行研究。

一、当前中国出口信用保险的现状分析

(一)保险基金规模较小

2011年前,中国信保建立有出口信用保险风险基金,资金总额约为5亿美元,款项来源为财政部。然而,从实际情况来看,这根本无法满足出口发展的实际需要,与中国信保的承保规模大相径庭,十分不符。根据相关规定,风险基金充足率的最低标准为5%。但是从中国信保的实际情况来看,截至到2004年年底,其未了责任就超过了100亿美元,远达不到5%的最低标准。如果将因政策导致的亏损挂账纳入衡量因素,那么根本无法达到该项标准。虽然当前中国信保已通过政策的颁布与出台,以及采取各项有效举措,在很大程度上为风险基金提供了较大保障。然而,从实际结果来看,当前的风险基金补充机制仍然存在较大漏洞和弊端,无法从根本上满足相关出口保险公司的实际发展的需要。基于推动中国信保繁荣发展,使风险基金充足率更加合理的视角,理应对当前的风险基金补充制度进行不断完善。

(二)评估渠道来源缺乏多元化

当下,市场竞争已进入白炽化阶段,大多数出口企业为了提高企业效益、提升贸易额、争取到更多订单,都会倾向于选择赔账类(OA)进行结算。然而,它严重依赖于国外买家信用风险评估机制。从实际情况来看,中国信保获得的有关风险的资讯主要源于外国资信渠道和相关企业。他们提供的资讯报告常常出现信息缺失的现象,有的时候甚至与出口公司提供的买家资讯存在较大冲突,或与其他调查机构提供的报告完全不一致。从根本上说,我国信保尚未建立客观、可行、有效的风险评估机制。作为结果,相关出口公司获得的国外买家风险资讯不够精确,不能对其他国家的其他买家进行准确、合理的风险评估,也就不能制定出合理可行的销售政策。

(三)商业风险

受中东北非战乱、欧洲债务危机的影响,部分国家和地区进口商出现流动性不足的问题,恶意逃债和违反合约的现象日益增多,加上银行纷纷实行紧缩信贷政策,部分进口商无法从银行贷款,无力偿还债款,导致我国出口企业面临较大的风险。此外,国外银行的信用评级纷纷被降低,而作为国际结算中最常用的信用证(L/C)正是基于银行信用的交付方式,使得目前国际结算风险徒增,加大了我国企业面临的商业风险。

(四)政治风险

在金融危机、债务危机、战争动乱、恐怖主义的影响下,部分国家对外的偿付能力、主权担保有效性、汇率政策稳定性皆受到冲击,特别是新兴市场主体受到战争动乱的影响尤为严重。外汇管制风险增大,国家主权风险不断加大,使得我国出口企业面临较大的政治风险。面对商业风险和政治风险不断增大的大环境,我国出口企业尤其需要出口信用保险为其保驾护航,降低应收账款的损失可能,支持出口企业进行正常的贸易往来,从而提高我国出口贸易总额。

(五)出口信用保险费率和赔付率居高不下

从实际情况来看,当前中国出口信用保险短期和中长期的险费率分别为0.8%和4.9%,而且居高不下,远远超过了全球的平均水平。尤其是出口一些新兴市场国家,例如非洲和南美等的费率更是超过了2%。根据政府相关部门的统计结果,中国出口公司的利润率停留在5%的水平,而与此极不协调的是居高不下的保险费率。在此背景下,不少公司基于对企业效益的理性判断,望而止步。从整体上看,当前中国的高额的保险费率极大地加大了企业的经济负担,不利于中国出口贸易的长远发展。

二、扩大中国出口信用保险的对策

(一)提高财政扶持力度

从本质上看,出口信保隶属政策性保险的范畴,在具体的运行过程中理应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在党中央政策文件精神的指导下,各级政府必须建立并不断完善相应的风险补偿基金,对其进行大力扶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对出口公司相关的保费支出予以补贴,做到政策的始终如一,而且能够根据出口企业的实际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及时调整政策,使政策始终保持合理、客观、可行。与此同时,针对出口国家的不同和具体出口产品的不同,制定不同的补贴比例。

(二)使出口信保费率更加合理

如前所述,当前从中国国内出口贸易的实际形势来看,信保费率明显过高。对此,应该使出口信保费率保持合理,以此使政策导向功能得到有效发挥。特别是对那些能够大量解决就业问题,提供众多就业岗位,而且融资手段受限的规模较小的企业,政府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理性扶持。一方面采取各种可行措施,在整体上使费率下降,另一方面必须根据具体情况的不同,灵活调整定价政策,对那些赔付率低的出口公司给予更低的费率。

(三)推动出口信保业务的市场化

当前,从世界其他各国的出口贸易情况来看,大部分国家都已经推行了信保业务的市场化。部分专业的信保企业经营项目比较灵活,免于国界的制约,甚至能够承保部分政府组织无法开展的业务。根据发达国家推行信保市场化的经验可知,该种做法符合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满足了出口企业的实际需求,促进了出口贸易的发展。对此,中国必须努力学习相关国家的优秀经验,建立并完善出口信保业务的市场化,根据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大力扶持经营完善的商业保险机构,在资信业务等方面首先推行市场的运行方式。

三、总结

出口信用保险对于进出口贸易具有保驾护航的作用。在当前国际金融动荡的背景下,大力发展出口信用保险业务,能够促进我国进出口贸易的发展,从而推动我国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徐海龙,杨汇潮,江生忠.我国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性作用研究[J].保险研究,2013(10).

[2]林斌.出口信用保险政策调整对我国外贸出口影响的动态分析[J].世界经济研究,2013(08).

[3]何慎远,李斌,庞淑娟.我国出口信用保险对出口促进作用的实证研究[J].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2011(05).

作者简介:张帆(1997年1月—),女,辽宁省锦州市人,大学本科在读,研究方向为劳动与社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