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常见问题及对策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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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常见问题及对策研究

丁燕

丁燕

内蒙古工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内蒙古呼和浩特市010000

摘要:通过对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项目前期准备阶段、项目建设管理阶段与施工决算阶段、项目运营效益与环境区域影响评价阶段存在问题的揭示以及投资与财务审计造价构成与管理规定的冲突,提出相应对策及建议,进一步提高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工作效率和效果。

关键词: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前期准备阶段管理阶段决算阶段影响评价投资与财务对策及建议

1项目前期准备阶段存在的问题

1.1项目决策与可行性研究阶段

通过审计发现“三边工程”(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越来越少,但将一个建设项目拆分为多个子目、分次报批,或则以不同的名称报批以及实际投资额远超概算、变更设计扩大工程规模等现象逐渐增多。比如某办公楼批复概算300万,实际结算500多万,超概算比例达66.67%以上。

1.2项目勘查设计阶段

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以设计变更的形式改变建设内容、规模,提高建设标准(包括装修标准),增加建筑项目的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的问题较多出现。如在审计一办公楼项目中,发现将原批准的办公楼改为一、二层为商业网点的综合楼项目,增加了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实质性地改变了项目的用途。

1.3招投标与施工合同阶段

这一阶段问题较多,诸如未按规定程序招标,搞形式上的招投标(如指定中标单位)和串通招投标等问题时有发生,甚至是弄虚作假,凭空虚构假合同、假工程量、假验收报告,“空手套白狼”套取财政资金或者以非法“关联交易”骗取资金。

2项目建设管理阶段与施工决算阶段

2.1内部管理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财务管理制度”、“工程岗位责任制”等制度的建立,明确相关部门职责、权责、经办人的职责范围等的建立与执行情况,是工程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

审计中发现某公路桥梁、涵洞工程中,由于对材料采购管理控制不严,经办人收受贿赂,导致钢材采购价偏高,增加建设成本50万元,导致整个项目造价增高。

2.2项目具体施工过程

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对工程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随意认可签字以及对隐蔽工程事后难以检查的部位大开绿灯,造成质量隐患。

2.3资金使用情况

项目资本金未及时、足额到位或挪用资金对外借、存款以收取利息以及将结余资金用于其它支出等问题多有发生。

2.4竣工决算阶段

竣工结算阶段是又一工程问题的“重灾区”。施工单位以次充好、降低材料等级、不按规范要求施工或在合同范围内增加签证、重复计算工作内容、高套定额子目,提高取费标准等问题时有发生。甚至于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串通一气,虚增工程量,多算、高算工程造价,“回馈”有关人员等。

3项目运营效益与环境区域影响评价阶段

项目运营效益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主要集中在车站、码头、机场、大型工矿企业、交通基础设施等方面。车站、机场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运营规模预测与实际运营规模相差较大,建设期较长,市场变化较大,技术更新加快,但相关设施设备仍按原有计划购置,导致设备闲置,极大地浪费国有资金。

4投资与财务审计造价构成与管理规定的冲突

根据现行投资造价构成分为建安工程费用、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预备费、税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项目。

但据2002年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文件)建设成本包括建安工程投资支出、设备投资支出、待摊投资支出和其他投资支出等项目。

两者除建安工程费用外,在其他方面差别较大,分类不清。如建设管理费、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临设费等费用支出在造价构成中分属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项目中,在财务规定中属于待摊投资支出。财务规定中设备投资支出不好界定(如锅炉设备中的土建项目),应该分属造价构成中的建安工程费用。

5对策及建议

针对政府投资从项目前期准备到项目运营效益评价阶段存在的问题,结合政府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建议从完善建设程序,审查“一序六制”执行情况,强化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财经规律,对重点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切实履行审计职责,强化审计监督,确保政府投资资金的效益和安全。

5.1严格建设程序,审查“一序六制”执行情况

审查建设程序是否合规;是否真正履行了项目法人责任制度;建设资金是否符合资本金制度;管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合同管理是否严格、有效;工程监理是否合规、有效;是否建立了工程质量终生负责制。只有这样才能防止工程中各种“潜规则”、“回馈”的发生,规避财政资金的流失,尽量减少国有资产的损失。

5.2对重点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

对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可以有效的防止事后审计难以发现问题、已存在问题难以纠正、审计风险较大的难题。审计组应在项目现场设立办公场所,参与工地例会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验收签字,了解施工进度、现场情况,对不合规定的事项及时提出审计意见,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作用,及时预防、抵御各种问题和风险,提高审计监督的实效性,确保财政资金的效益和安全。

5.3投资与财务审计有效结合的途径

项目前期准备阶段不仅审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决策立项、初步勘察设计、概预算情况,而且需要结合财务审查项目资本金到位情况、初步设计有无突破概算、资金来源是否合理等。两者互相结合可以切实保证建设资金能够专款专用,防止挪用,对项目的顺利实施起到重要的保障作用。

项目招投标、合同阶段和材料采购阶段两者侧重点不一样,投资审计主要偏重于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等的合规合法,纠正不规范行为,对合同条款进行合规合法、合理性的审计,对纳入政府采购范畴的设备材料、物资采购等进行审查。财务审计主要侧重于中标价、合同价款的订立以及价款支付时限、材料限价等的审查。两者最终同意于价款支付使用环节上,必须结合各项条款对两者进行相互补充,做到管理使用协调一致。投资与财务审计在诸多审计内容方面相互联系,应在审计实施和审计方法上加以有机结合,创造条件在审计内容和力度上相互补充。

在决算阶段对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发生应认真审核其变更理由充分与否、变更手续是否完善等进行审查,对高估冒算工程量、虚拟工程项目等进行审查,以确保项目资金的正确使用,减少财务风险。

结束语

在实际审计中,由于投资与财务审计两者分项不同给实际工作带来了很大不便,造价构成中列项子目在财务账目子目中不好罗列区分,实际应用中只能以财务管理规定为准分项列明,待摊投资支出子目金额较大,使工程造价构成无法做到一目了然,无法为类似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为避免以上情况,建议两者在内容子目等方面尽快统一,进一步加强相关制度的建立和健全,进一步提高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工作效率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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