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立足于”从事实际活动的人”,着眼于现实人的实践规定和历史发展,把生产力理解为人的智力和体力的总和,它具体体现为:人对自然力及自身力量的实际占有与支配:在主体有目的的活动中,生产力表现为主体本质力量的对象化过程与结果:基于人们的分工协作关系而产生的“扩大了的生产力”,则为一定的社会群体主体所拥有和支配。从而在否弃传统生产力理论重物轻人的物质化、客体化倾向的同时,突现了生产力理论的人文价值趋向。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8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