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环境犯罪被害是一类新型特殊的被害.与传统被害人比较它有自身特有特征:被害对象的特殊性和复杂性,被害原因行为价值判断的似是而非性,被害的间接性、累积性、不可逆性以及空间广延性,被害的国际间弱势转移性,等等.鉴于此,国家应承担首要的环境犯罪被害预防责任.就现代中国而言,国家预防责任的实现以宪法确立公民环境权为转折点.
简介:在"汽车时代",醉驾和追逐竞驶行为即使未造成实际的实害结果,但因为其潜在的危害风险已经超出了社会容忍的边界,需要刑事立法进行调控。增设危险驾驶罪能有效弥补行政处罚之不足,实现刑法的一般预防;体现以人为本,立法为民。
环境犯罪被害人的基本特征和被害预防责任的归属
危险驾驶罪入刑的立法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