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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本文认为《唐六典》所载奏与发日敕书的行用场合合并起来,大致即等同于唐初奏的应用范围。日本《大宝公式令》中论事式的相关规定吸收的正是唐初奏的应用范围,此後的《养老公式令》论奏式又以几乎原封不动的方式继承了《大宝公式令》论事式的内容,造成了仿唐的日本令将奏与发曰敕书写於一处的面貌。而唐初奏分化以及发曰敕书成立的时间范围,大致应该在麟德至仪凤之间。武则天正是主要在这一时间段内,通过推动调整奏敕文书的结构体系,对太子监国的权力加以分割,为攀往权力顶峰打下重要基础。

  • 标签: 唐代前期 奏抄 发日敕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