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公务人员只是代表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则公务人员的行为属于行政公务行为,公务人员执行公务的行为是代表行政主体
简介:② 2、犯罪的客观方面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履行职责的行为或者虽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④二、妨害公务案件特征1.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行为
简介: 二、妨害公务罪的构成要件 1、犯罪客体 妨害公务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活动, 2、犯罪的客观方面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履行职责的行为或者虽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 三、妨害公务罪的价值评价 妨害公务犯罪的罪与非罪的界限在哪里
简介:收费站的稽查人员显然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若将这些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作为妨害公务罪的保护对象,笔者认为妨害公务罪侵犯的对象只能是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简介:三、服务型政府模式下的公务员制度重构,服务型政府的实质就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在服务型政府的构建中
简介:建立和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是中国干部人事制度的重大改革,中国以往干部人事制度中存在一些问题,中国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建立为公务员管理提供了基本法律依据
简介:而行政行为公定力理论,并不是说因为行政行为有公定力,行政行为公定力理论及其诠释的
简介:而且我国公务员的申诉控告和人事争议仲裁的行政救济途径,而内部行政相对人由于只能通过申诉控告或者人事争议仲裁的行政救济途径来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有权对所属行政机关或上级机关的行政行为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的司法救济
简介:即都寄希望于通过物质保障来保持公务员队伍的廉洁,实施廉政金制度并非保持公务员队伍廉洁的治本之策,必须建立针对公务员权力行使的制度化约束、监督机制
简介:受害人可以向国家或公务员个人任何一方请求赔偿,受害人依以民法请求公务员个人负赔偿责任,即使是由公务员个人所负的赔偿责任
简介: (一)能力本位培训作为一种公务员培训方式, 二、能力本位培训的理论体系 英国高级公务员能力本位培训的理论体系构建于基本假设、核心能力基准、能力本位培训方式和能力评估几个主要方面, 三、英国高级公务员能力本位培训的特征 英国高级公务员能力本位培训目标是
简介:但是公务员在内部行政法律关系中具有主体地位,公务员在内部行政法律关系中具有主体地位,公务员在内部行政法律关系中有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简介:在公务员考核中,公务员考核是公务员制度的,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的公务员和被确定为称职的公务员
简介:就需要对公务员实施激励,作为一名公务员激励因素满足了,也是公务员实现自我激励的主观需要
简介:10、B11、B12、A13、D14、A15、C16、C17、D18、A,37、D38、A39、B40、A41、B42、D43、C44、C45、D,1、D2、B3、A4、C5、B6、C7、D8、A9、C
简介:电子政务环境下公务员的使用 电子政务环境下公务员的培养固然重要,2.加强对公务员信息能力的培养,对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进行现代信息技术和电子政务应用能力培训
简介:公务员素质信息化人才培养,2.加强对公务员信息能力的培养,(一)电子政务环境下公务员培养的特点电子政务环境下公务员的培养是指学习和掌握与电子政务相关知识和技能
简介:公务员的权利是作为行政法的部门法——《公务员法》中的作为公务员法律关系主体的公务员,公务员的权利是法律规定的,公民的权利与公务员的权利
简介:加强公务员的民主、法治、科学、创新、责任、服务等现代意识可以有效地指导公务员的工作实践,民主意识、法治意识、科学意识、创新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 加强公务员科学意识
略论公务行为的认定
浅议浅妨害公务罪
妨害公务罪的司法实务研究
谁是妨害公务罪侵害的对象?
公务员制度的缺陷与重构
中国公务员制度的分析
行政行为公定力与妨害公务
略论公务员权益的保障和救济
公务员廉洁关键要靠约束权力
国家赔偿责任与公务员赔偿责任
能力本位:英国高级公务员培训新取向
公务员在行政法中的地位探讨
试论我国公务员的考核制度
试论国家公务员的激励机制
公务员军转考试时事必备训练55个试题
电子政务环境下公务员的培养和使用
行政公务员权利及救济的行政法哲学
国家公务员所需加强的现代意识
公务员军转考试时事必备训练55个试题 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