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随着“认罪认罚从宽”的制度试点工作展开,实体操作过程中需要明确“认罪认罚”的适用范围,对于认罪认罚的适用范围学理界存在着不同的意见。一方认为认罪认罚宽制度的范围应包含所有的案件;另一方认为出于对司法公正公正的追求,范围应该有所区别限制。这个问题应该做到循序渐进,从范围有所限制到全面适用过渡。同时在参考英美抗辩交易制度时,还应结合我国司法现状加以选择性吸收。相比较于西方成熟的制度,我国“从宽”裁量范畴模糊,“从宽”范围的明确能有效规避裁量权的滥用。从“程序从简”和“实体从宽”角度分析,以期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日臻完善。
简介:摘要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学习以及工作中,都离不开电力的帮助。电力公司通过机器释放电流,利用电流满足自身的需要。通常,工业生产以及生活中的绝大多数所使用的都是交流电,而直流电常使用的情况有限,基本仅限于直流电动机、工业电解等,由此可见,交流电与直流电的特性不同,所以适用范围也就大不相同。本篇文章将以交流电、直流电不同的特性为基础进行分析,以两者之间不同的适用范围为探索对象,多方面综合的进行考量,其中重点包括两者的稳定性、安全性等。同时,利用两种电流之间的共性,寻找合理的适用范围,最后将总结方案,提供合理的依据。最后,将所适用的范围与生活实际相结合,综合客观的进行综合评价交流输电和直流输电适用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