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中国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制度在过去形成了“刑事优先、民事补充”的内部模式,其改革的基本趋势是生态环境保护司法的专业化。从地方改革的结果来看,中国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内部制度将被固定为“三审一体化”的模式,将退耕还林试点机构转变为生态环境保护的司法机构,可以完善整个生态环境保护的司法制度。因此,森林警察应转变为不受行业控制的警察,负责对生态环境保护刑事案件的侦查,支持生态环境司法外部系统的下游系统。
简介:摘要现阶段,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的经济的发展也有了很大的提高。探索当前阶段对整体环境空气质量的检测体制的改革是否完善,发现改革环节尚未对地方政府对数据的干预形成有效解决方案,并且还存在一些地方检测能力较差以及监测效率较低等问题。在未来发展过程中应该以服务生态文明为主要目标,并且以提升监测数据的准确性为发展方向,不断将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放在工作的重心位置。推动建立中央和地方两者共同管理,并且以中央管理为主要管理形式的双重监测体系,不断对中央和地方的环境监测权力划分方面进行优化和调整,同时也要把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工作中政府和市场之间的关系进行处理,在不断加强政府实行环境监测这项公共服务职能的时候,还应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开发多元化的环境监测市场,并且不断加强环境监测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