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孟子》一书中有数处提及助法,如《公孙丑上》云:“耕者助而不税,则天下之民皆悦,而愿为之氓矣。”《滕文公上》云:“夏后氏五十而贡,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其实皆什一也。彻者,彻也;助者,藉也。龙子曰:‘治地莫善于助,莫不善于贡。’……请野九一而助,国中什一使自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的租税已经普遍采取实物形式,孟子却主张实行助法及劳役形式。人们从已经熟悉的“劳役—实物—货币地租”的演进系列出发,是很容易对之作出“落后”、“倒退”甚至“反动”的评价来
简介:一阴一阳之谓道,包含着三个问题:一是一阴一阳的关系;二是一阴一阳与道的关系;三是道究竟是二元的或是一元的.本文结合中西哲学史对此展开分析,并得出结论认为,"一阴一阳之谓道",已将易之三义(即易简、变易、不易)全部涵括在其中了.
简介:基于对陆淳《春秋》学撰著和相关文献的分析,从《春秋》宗旨的解读、《春秋》辞义的显隐、对“三传”的评价和“无经之传”的取舍等几个方面考察啖助、赵匡的差异,在此基础上探讨陆淳对二者学说的取舍、继承和发展,可知陆淳较好地结合了啖助和赵匡的思想并有所发展,理顺了唐中后期新《春秋》学的思想体系,确立了该学派启发后学的两个重要发展方向,即走向义理和经世的经学研究,对新《春秋》学派的形成和发展有重要贡献。
简介:"两高"出台的关于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犯罪的司法解释,将明星代言假药、劣药的行为纳入刑事法规制范围。基于正当性和合理性两方面的考虑,对代言行为科处刑罚确有必要。代言行为作为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犯罪的帮助犯,应具有帮助的故意与帮助的行为,还要以正犯成立犯罪为前提。实践中应根据具体情况认定代言行为人的"明知"及"宣传行为",对其处罚宜以财产刑为主、自由刑为辅。
关于孟子“助法”思想的评价
“一阴一阳之谓道”析议
陆淳对啖助、赵匡《春秋》学思想的继承与发展
明星代言假劣药品之刑事责任探析——以“两高”关于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罪的司法解释为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