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近年来美国社会出现了一种很值得注意的现象:某些有广泛影响的思想文化上的基本主张和发展精神实际上在肯定儒家观念。许多美国思想家象儒家那样强调人文精神和道德的重要性。东方所推崇的和谐的观念由于生态哲学的走时而在美国大行其道。构成儒学框架的阴阳、夫妇,父子等范畴所规定的相互依存的互补关系如今在美国也受到高度重视,并被置于个人的独立性之上,这种主次关系被认为是人生成功的奥秘所在。文章指出,向不同方向开拓的东西方思想是互补的,当一种思想方式走向极端、产生祸害以后,就要借助另一种思想方式纠偏,这是当代美国社会思潮与儒家观念接近的根本原因。
简介:近代以来的中国,关于保守与进步的争论一直不断,传统观点认为,社会上有两种人,一种是鼓吹改革与革命的人,另一种是反对社会变革的人士。但长期以来被中国思想史和哲学史的研究者所忽略的一个现象是,在所谓的文化保守主义者之中,存在着一个很重要的区别。就是虽然在表面上他们都对传统文化持保守主义的态度,但是他们其中一些人认为传统文化是存在于世界民族文化之中的一种具有普遍性、世界性的价值,是其他民族文化所永远不能替代的。而另一些人则只是将传统文化看做是一个民族在其现代化的道路上摆脱不掉的包袱。由于这两种对待传统文化态度的不同,我们可以将中国现代思想史上的保守主义思潮和人物,大致分为这两个不同的阵营。
简介:<正>实证主义作为一种世界性的哲学思潮,兴起于19世纪中叶的西方。从哲学的逻辑演进看,实证主义的理论先导可以上溯到近代西方的经验主义,而其更广的历史背景则包括近代科学的发展。经验论传统的制约,使实证主义将哲学的领域主要限制在现象界,拒绝论证可经验的现象之外的问题;近代科学的凯歌行进,则使实证主义极为注重实验科学及与之相关的逻辑与方法论,并力图实现科学的统一及哲学的科学化。实证主义的如上趋向在某种意义上适应了中国哲学走向近代的历史需要。自19世纪后期开始,随着东渐的西学从声,光、电、化扩及哲学观念,实证主义便被系统地引入了中国,并逐渐与中国传统哲学冲撞、交融,成为近现代中国引人瞩目的哲学思潮。西方近代的实证主义在其衍化过程中,历经数代,并形成了不同的流派,这种变迁、演化在中国近代也几乎——得到了再现。
简介:“五四”时期的东方文化思潮是现代新儒家学派的思想酝酿与定位阶段。梁启超、梁漱溟、张君励作为“五四”东方文化思潮的主将,同时也是为现代新儒家思想定位的先驱。东方文化思潮出于对中国近代所走过的西化道路模式的痛切反省,主张中国道路特殊论,并主张以传统儒学为根本,在学术独立自主的基础上实现中西文化会通,以达致传统文化开新的目的。东方文化思潮的这一文化思想和学术方向为现代新儒家所延承和发展。在今天看来,尽管他们的努力在许多方面都具有积极的价值和意义,但由于他们在根本上固执于传统儒学的立场,因而未能构成中国现代文化运动的主流,也无法真正实现传统开新的目的。
简介:在《两种自由概念》中,伯林对消极自由的辩护是从两方面做出的:他既主张自由本身就是消极自由,又主张作为政治价值的自由只能是消极的。这两个主张虽然在形式上相似,但却缺乏逻辑上的必然联系。消极自由的继承者们同时接受了这两种观点,并进而认为消极的政治自由发源于消极的自由本身,由此得出了自由没有内在价值的结论。罗纳德·德沃金对自由问题的处理典型地体现了对伯林自由观念的这种解读,本文通过对德沃金论证的考察,指出政治领域中各项基本自由权利必须以追求理想人生的积极自由为前提才能得到理解,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并不截然对立,反而相互补充、共为一体。两种自由之间的这种内在联系为我们重新理解伯林的自由观念提供了新的线索,而对伯林文本的进一步考察和澄清则佐证了我们重构伯林自由观念的合法性。
简介:自由的本义是不受限制和阻碍,政治哲学中的自由概念具有明确的含义,它并不离开常识很远,主要指社会制度所加于个人的限制的范围应尽可能小,并且以合理性为条件并向选择性开放.罗尔斯等政治哲学家对自由都作过详细的论述,包括自由与平等、自由与法律的关系,以及只能以更大的自由为理由来限制当下的自由.一方面,服从良法可以捍卫公民的自由,但另一方面,正如洛克所说,法律的目的不是否弃或限制自由,而是保护并扩大自由.法律与自由在此原则基础上一致了起来,不应片面地只强调一个方面.自由与社会整合关系密切,不尊重公民个人自由选择权的整合是表面的、难以持久的,真正的社会团结是以负责任的个人的充分自由选择为基础的.中国改革开放的实践是扩大公民自由选择权、加强社会整合的一个实例.自由与公正关系密切,公正分为实质公正和程序公正,实质公正强调的是分配结果的平等,而程序公正则要求分配标准的普适性,同等情况同等对待.程序公正看起来比实质公正具有更大的可行性,强调的是竞争起点的平等.就可行性而言,以程序公正为主、实质公正为辅,看起来是更现实合理的分配方式.
简介:决定论与自由意志的关系是哲学探讨的基本难题之一,它贯穿于整个哲学史、科学史、宗教史、伦理史等领域。在对这个难题的探讨中存在着以下三种代表性的观点:一是决定论,即从因果性、必然性角度出发去解释宇宙中发生的所有现象;二是非决定论或自由意志论,即从偶然性或自由意志的角度出发去解释宇宙中发生的所有现象;三是相容论,即肯定自由不是别的,恰恰是对必然的认识。我们提出的第四种观点是:这个难题之所以悬而未决,是因为自由意志的部分内容超出了与决定论相关的问题域。而在当代科学技术高度发展的背景下,超出部分的内容,即自由意志与共同体内的道德、法律的关系变得越来越重要。在某种意义上,决定论与自由意志关系的难题已被自由意志的限度问题所取代。
简介:随着神经科学的发展以及相应的实验技术的精细化,意志自由的问题越来越受到国际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界的重视,认可意志自由的现实存在的哲学家与持质疑态度的神经科学家之间形成了严重的对立。立足于这一背景,从对李贝特实验的解析出发,我们试图批驳将包括自主决断等复杂的精神活动在内的人的所有行为均可还原为大脑的物理化学反应机制的“神经过程决定论”及“生物主义的还原论”;基于“精神活动依赖于生理学意义上的物质基础,但并不等同于这一物质基础”以及“行为的原因不同于行为的理由”等鲜明理据,有力地论证人的意志自由、人的自主决断之客观真实的存在,并揭示这种开放性的决断并非取决于因果先定的大脑活动,而是具有不受自然界因果必然性支配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