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衡东县曾发生过一起离奇的杀人案件,一个刚出生不满六个月的婴儿死于肚脐眼旁的一个不起眼的针孔。医生感觉到死因蹊跷后报警。死者肚脐眼旁针孔深达腹腔,通过微量物证检验针孔残留物为'甲胺磷'农药,尸检确认致死原因为甲胺磷中毒。首轮深入的现场勘查和调查访问后,并没有在现场提取到任何有价值的痕迹
简介:关于降低我国刑法中刑事责任年龄起点的争议由来已久,学者们各持己见。并且从我国立法文件的演变来看,对于该问题也确实存在反复。近来由于青少年暴力事件不断增加,青少年犯罪呈现出扩大化、低龄化的趋势,使得降低刑事责任年龄起点的呼声再度增强,以期发挥刑法的惩戒功能。关于刑法中最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从本质上讲是一种推定,一方面在经验领域内对先验性的事实争论的空间不大;另一方面由于刑法的片段性,必然需要确定一个起点,而一旦该起点确定则必然存在高低上下之争。虽然弹性的刑事责任年龄规定可以弥补刑法片段性的不足,但也带来了更难解决的问题。除此之外,出于政策性因素的考虑,如果对青少年犯罪的规制不能脱离成年人刑法的"藩篱",即便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起点,仍无法解决问题。因此,在我国现有的刑法语境下,无需也不宜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起点。
简介: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中央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意见》精神,我们在全省组织开展了“学习雷锋榜样、践行江苏精神、汇聚道德力量”活动。当前我省学雷锋活动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一个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热潮正在江苏大地蓬勃兴起。加强组织领导,把学雷锋活动摆上重要位置。省委书记罗志军主持召开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在全省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并多次就开展学雷锋活动和推出学雷锋重大典型作出重要批示,提出明确要求。省级机关各部门、单位既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又注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作用,努力实现学雷锋活动与机关中心工作相互融合、协调推进,为学雷锋活动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证。
简介:通常意义上的青少年犯罪,都是指青少年从开始作案到受处理时这一段特定的时间。因而,对青少年犯罪的心理分析也往往集中在这样一个特定的阶段。实际上,这些违法青少年由于过去已有过一段时间的违法犯罪经历,形成了一定的心理定势,还有一些在自己的周围已形成了一个犯罪的“小气候”,因而,他们的犯罪心理往往被一些显而易见的因素所掩盖,好象这些青少年为了吃喝玩乐、哥们义气可以完全置法律于不顾。而青少年初次违法犯罪时心理状况并非如此。青少年犯罪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根据对50个违法犯罪青少年的个案调查,从他们初次进行违法活动到他们被公安机关发现处理,中间一般相隔两年多的时间。具体年龄公布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