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基本案情]2011年2月初,劳动者沈某以某制桶公司不愿意支付工伤待遇为由,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申请,要求制桶公司给付其工伤待遇25428元,并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后支付失业保险待遇。经审理查明,2007年3月,沈某由制桶公司招用,从事冲床工作,双方签订了五年期的劳动合同。2008年10月27日12时许,沈某在上班时:不慎被冲床冲伤右手食指,住院治疗18天,医疗费由制桶公司全额支付。期间,制桶公司支付了费用14443元。2008年12月30日认定为工伤,2009年6月19日鉴定为九级伤残。沈某认为,要求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同时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公司认为,是沈某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只需要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而不需要支付失业保险待遇。
简介:根据国务院《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有关规定,为切实保障优抚对象抚恤优待标准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同步提高,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建立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从2002年1月起,优抚对象抚血补助标准在中央和省规定的基础上,随当地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同步提高。二、凡享受定期抚恤的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以下简称"三属")、在乡革命伤残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