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设原则,就是指建立、组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那些指导思想和本质精神。对什么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原则,至今为止的研究观点并不十分一致。譬如,有的著述认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活动原则是:民主集中制、议行合一、社会主义法制、效能、公开性等。我认为这些概括是不很恰当的。例如,“议行合一”,如果我们不是从观念出发,而是从实际分析出发,就不能得出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议行合一”的结论。又如,法制是国家建设的重要目标,它包括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都有法可依,都能守法。把它作为人民代表大会的组织活动原则,就不很确切。再说,效能根本不能作为人民代表大会的组织活动原则。
简介: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提高立法质量,防止地方保护和部门利益法制化。健全“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制度。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职能。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加强人大常委会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充分发挥代表作用。通过建立健全代表联络机构、网络平台等形式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
简介: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基层政权的重要组织形式,加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建设是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随着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不断深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日臻完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已有明显改善和加强,在基层政权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按照《宪法》、《地方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还存在影响权力机关职能发挥的情况。如有的基层组织把处于民主法制建设一线的工作等同于行政工作的二线,乡镇人代会流于形式,程序、方法、内容等方面均不规范。党中央一再要求,要“加强农村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要认真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职权”。
简介:一九七九年七月一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根据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十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若干规定的决议》第一次修正根据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二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一九九五年二月二十八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简介:对于只熟悉西方政治制度的理论和实践的西方学者和政治家来说,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一个谜。他们的有些偏见可能就来自于对这个制度的不了解。中国人民为什么要选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个制度与西方的三权分立有什么不同?它是如何运作的?与其他权力机关的关系怎样?它采取什么样的工作程序?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的蒋劲松先生的新作,2002年外文出版社出版的英文著作《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详尽地回答了这些问题,为有意研究和理解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学者和政治家提供了一本必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