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目前我国对消费者的保护是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与《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标准化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商标法》、《电信条例》以及《刑法》等各部门法相互配合、共同完成的。这些法律法规以《消法》为基本法,形成了一个初步的法律制度体系,共同保护市场中的消费者。根据对消费者保护方式的不同,可以将这些法律法规大致区分为:消费者保护基本法、公平交易方面的法律、消费品安全和卫生方面的法律、商品质量方面的法律、商品标示宣传方面的法律、物价和市场管理方面的法律以及侵犯消费者权益救济方面的法律。以上这些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制度体系对我国消费者的权益保护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进一步深入发展,以往这些消费者保护法律制度的不足之处也凸显出来.亟需进一步完善。
简介:一、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保护法》)于1990年9月7日经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保护法〉的决定》修正,于2000年10月31日经第3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