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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 个结果
  • 简介:7月28日上午,黄山市屯溪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专题询问会会场气氛紧张而热烈,一场别开生面的"考试"正在进行."考官"是屯溪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考生"是区政府分管领导及区教育局、人社局、财政局、住建委、城管局、编办的主要负责人.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当前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义务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向区政府及相关部门面对面进行询问.这是屯溪区人大常委会结合审议2012年以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首次采取专题询问的形式开展工作监督.

  • 标签: 教育均衡发展 义务 区人大常委会 组成人员 主要负责人 屯溪区
  • 简介:政府对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提供财政资助,体现了《义务教育》和《民办教育促进》的立法精神。民办学校是否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对政府资助额度可能会有影响,但不影响政府资助民办学校的财政责任。同样道理,政府资助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财政责任也不会因民办学校选择非营利性还是营利性而改变,但可能会影响资助额度。

  • 标签: 义务教育 民办学校 财政资助
  • 简介:教育学的理论体系与学科建设日益为学界关注。教育学的理论研究,应以受教育权与国家义务、学术自由与办学自主、人本目标与思想尊严、契约属性与双重义务为理论基础,以教育律关系与教育行为为理论框架,以特殊优位关系、学校治理行为及专业评价行为特色构成,发展出相对独立的教育学理论体系。在此基础上,教育学应当成为相对独立的二级法学学科,并形成独具特色的内容设置。

  • 标签: 教育法学 理论体系 学科建设
  • 简介:公共治理理论的授权、协商、多元共治的理念为软的形成奠定了理论基础。教育的独特性决定了教育在很大程度上也符合软的基本定义。当前,我国政府在教育治中的缺位状态和民众对教育的认识,要求教育的设计和实施必须重视其强制力的体现和完善,从而实现教育制的软硬共治。

  • 标签: 教育 软法 公共治理
  • 简介:一、问题的由来客观归责的成立,不仅要求行为人创设了所不允许的风险,这种风险还应当在构成要件的效力范围内得以实现。〔1〕换言之,风险创设同损害结果之间必须存在规范意义的关联。如果行为人创设的风险同特定结果之间不存在上述关联,结果便无法被归属于行为人。对于风险是否实现的考察,有两个值得关注问题:如果没有行为人,损害后果仍然有可能被其他行为人或自然力引发,行为人能否被归责?即便遵守了注意

  • 标签: 义务行为 假定因果关系 允许风险
  • 简介:义务犯是一种有别于支配犯的独立正犯形态。义务犯之义务是一种专属于义务主体的积极义务,该义务未必是来自于刑法之外的先刑法义务。一方面,义务犯具有独特的理论价值:一是能够克服传统理论对身份犯处理的误区,并赋予身份性构成要件以特殊的地位;二是弥补传统支配犯理论在处理不作为犯上的不足,并为解决不作为犯中的理论难题提供完善的解决方案。另一方面,为了防止义务犯走向过度保护法益的消极面,也要对义务犯的适用空间进行合理限缩。

  • 标签: 义务犯 积极义务 正犯
  • 简介:受托人分别管理义务的内涵应包括受托人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以及不同信托的信托财产相分离和将信托财产进行标示两方面内容。受托人的此项义务已能实现信托公示的目的,信托不必另行规定信托公示制度。对受托人的此项义务能否以信托文件予以排除,应区分受托人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和受托人将不同信托的信托财产分别管理而论。对受托人违反此项义务的损失赔偿责任,宜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受托人违反此项义务获得利益的,委托人或受益人应有权请求将其归入信托财产。若受托人未对信托财产进行标示,委托人或受益人应有权要求其履行标示义务,但不得以该财产为信托财产对抗善意第三人。

  • 标签: 信托 受托人 分别管理义务
  • 简介:防治跨境损害,是国家根据国际所承担的义务,还是道义上的责任?本文主张防治义务是国家根据国际所应承担的义务。本文从4个方面来论证防治义务是国家的法定义务:第1部分阐述了关于国际防治义务的相关理论;第2部分分析了国家根据国际条约所承担的具体防治义务;第3部分分析了国家在习惯上所承担的具体防治义务;第4部分提出区域合作是实现国际环境合作、履行国家防治义务的有效途径。

  • 标签: 跨境环境损害 预防原则 不损害外国环境 协商治理
  • 简介:有效的患者同意以医生充分履行说明义务为前提,在能够通过充分说明进而获得患者有效同意之时不予说明的情形中,德国民事判例率先提出了假定同意这一法律概念,20世纪90年代之后,假定同意逐渐被移植到德国刑事判例之中,并且成为德国刑法学上被广泛探讨的一个问题。虽然假定同意已经在德国判例中确立了稳固的地位,但其无法在现有的德国刑法教义学体系中觅得一个妥当的体系性位置,无论是试图将其定位于构成要件层面还是违法性层面,抑或是将其定位于犯罪论体系之外的其他可罚性条件的努力,都存在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而且,假定同意与现有的德国刑法理论的诸多原理存在冲突。因此,在当前德国的法律框架下,应当彻底否定假定同意这一法律概念。由于假定同意的根本问题在于患者利益与医生利益之间的冲突,因此,解决冲突的可能途径是创设专门的“专断性医疗罪”。

  • 标签: 假定同意 说明义务体系性位置 刑法原理 专断性医疗罪
  • 简介:目前劳动争议案件频发,究其原因,不仅是因为用人单位忽视相关劳动法律规定,更是由于劳动者对自身的权利义务不够明晰。只有清楚地知道自己的权利义务,才能更好地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因此,本文将结合3个案例对劳动关系建立、存续、解除过程中劳动者的主要权利义务予以阐释。

  • 标签: 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法律 劳动争议案件 劳动关系 年休假 用人单位
  • 简介:解释学的角度来看,在我国,检察官客观义务应当适用于依法行使国家检察权的检察人员,包括各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和助理检察员。在内容上,检察官客观义务可以进一步分解为“真实性义务”和“公正性义务”,同时派生出被追诉人的一项基本诉讼权利——请求作出对自己有利的必要处分的权利。而检察官违反客观义务,情节严重的,将构成犯罪并承担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将承担检察行政责任和职业伦理责任。被追诉人客观上无犯罪嫌疑,检察官违反客观义务而展开侦查和起诉的,其诉讼行为无效。被追诉人客观上有犯罪嫌疑,则检察官即使违反客观义务,其侦查、起诉行为原则上仍然有效。如果检察官对明知是有罪之人却通过隐瞒、毁灭或者伪造证据等方式为其脱罪,作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决定的,其诉讼行为无效。

  • 标签: 检察官客观义务 法律监督 真实性义务 公正性义务 诉讼行为无效
  • 简介:引言根据《担保》第193条"抵押物的价值下降时的抵押权人的请求权"设定了全方位的规定,也就是"抵押权设定人的行为有可能降低抵押物的价值时,抵押权人拥有使抵押权设定人停止此行为的权利。抵押物价值下降时,抵押权人拥有权利来请求恢复抵押物价值或者提供相当于抵押物下降时的价值的担保。抵押权设定人如果没有回恢复抵押物价值并且也没有提供担保的话,抵押权人便有权利提前向债务人提出清偿债务"。

  • 标签: 抵押权人 价值下降 担保法 清偿债务 占有人 人的担保
  • 简介:环境危险防御义务是国家环境保护义务的主要类型之一,其要求国家公权力采取措施对环境危险因素加以干预和排除。为实现国家环境危险防御义务,在管制行政相对人行为的“外部效力”面向上,应强化立法权对行政权的约束;在约束国家行为的“内部效力”面向上,司法权应对行政权保持必要之谦抑。排除环境危险、维护环境权益是当前中国环境法治的重要任务,需要根据“外部效力/内部效力”的二元制度结构进行有针对性的分析,通过国家公权力的合理配置实现国家环境危险防御义务

  • 标签: 国家环境危险防御义务 国家环境保护义务 外部效力 内部效力
  • 简介:义务乃责任之基础,责任为义务履行之法律保障。金融服务者违反缔约说明义务亦应承担法律责任。金融商品交易的本质决定了私法责任的核心地位,而我国现行立法却无法为金融服务者违反缔约说明义务私法责任提供理想的请求权基础。基于金融服务者与金融消费者地位极端不平等的现实,应当确立向弱势群体倾斜保护的特殊侵权责任。特殊侵权责任由无过错责任原则与举证责任倒置规则构成,对违法行为、因果关系以及损害赔偿额实行推定,以实现对金融消费者的救济。

  • 标签: 私法责任 无过错责任原则 举证责任倒置
  • 简介: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技术标准成为通信信息领域技术商业化的主要模式与基础。当技术标准中集成的专利急剧增加,专利挟持的风险也与日俱增。标准化组织将披露作为防止专利挟持的必要措施之一,但因其法律属性的模糊导致该行为带来的纠纷不断。本文拟从特殊作为义务的角度设定该行为的法律属性,试图公平公正地划分公共利益与专利权人利益之间的界限。

  • 标签: 技术标准 专利挟持 披露 作为义务
  • 简介:1818—1819年度冬季学期1一切法度(Rechtsverfassung)的目的都是自由。也就是说,精神不是它依自然所是的东西,而仅仅是它将自己打造成的东西,它仅仅是它自己的作品。自然是精神的出发点,可精神的真正存在却是凌驾于这种自然的直接性,从自身中脱胎而出。我们看到,这种奋力扬弃

  • 标签: 法哲学 实定法 哲学探讨 自在自为 民族精神 活着
  • 简介:法国法上的安全义务是指合同债务人在主给付之外对债权人的安全所负有的保障义务。该义务最初为结果义务,后来判例也发展出作为手段义务的安全义务。在责任不竞合的背景下,手段安全义务的定性意味着受害人保护的弱化。于是,法定安全义务的侵权责任路径部分替代了原先的合同路径。安全义务与德国合同上的保护义务性质相似,但制度背景、具体功能以及所生责任性质相异,与交易安全义务则性质有别。安全义务与我国法上的安全保障义务不仅性质不同。而且在适用范围、所生责任的性质、形态方面均有本质差异。

  • 标签: 法国法 安全义务 合同附随义务 交易安全义务 安全保障义务
  • 简介:吴起学于儒门,深通兵法,又为战国法家之先驱,其思想具有兼融儒诸家的特点。一方面,吴起秉持儒家德治理念,向魏武侯阐述了治国“在德不在险”的理念。另一方面,吴起变法“一楚国之俗”,展露出明法审令、信赏必罚、持势任术、立公弃私的法家思想。同时,作为《左传》撰定者,吴起的史家特质显现出思想话语的多样性,其发微春秋“元年”大义,向君王陈述治国之本,正折射出儒两家思想在维系君权秩序价值方面所由通。这种“宗儒任”的思想形态,在战国由儒入的思想史历程中具有转捩意义。

  • 标签: 吴起 德治 法治 楚国 左传
  • 简介:自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国际的一个主要的变化便是其法制化(Legalization)程度的加强。[1]国家已经创造出大量的法律制度(LegalRegimes)以规范此前属于政治领域的事务。毫不奇怪的是,这种法制化潮流使得国家面临着设计法律机制(LegalMechanisms)的问题,以解决此前属于政治领域的问题。但是国家富于创新,它们对政治问题适用法律手段解决导致了国际适用的新形式。国家已经扩展了国际组织的运

  • 标签: 政治问题 Legal 法律拘束力 当事方 人权事务委员会 争端解决机构
  • 简介:法学曾经一度是哲学家关心的问题,并被当作哲学的一部分。而最近,社会科学家开始关注法律,将其视为~l'-J社会科学。律师知道法律是技艺和职业。也是一系列的规则;他们几乎不愿费心去弄清这些方面之间的关系。政治家知道法律是社会的重要面向,是指引、工具、拘束;他们却基本不会去努力获知这一切是如何嵌合起来的。事实上,法律是所有的前述事物,而且不止于此。如果我们把争论各方所钟情的法律维度分别同作为整体的法律联系起来,法学家之间的很大一部分争论就会失去意义。

  • 标签: 法哲学 社会科学家 法律维度 法学家 哲学家 政治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