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网络办公软件简述办公自动化(officeautomation,简称OA)是70年代中期发达国家迅速发展起来的一门综合性技术。我国的OA从80年代末至今已有10多年的发展,从最初提供面向单机的辅助办公产品,已经发展到今天的可提供面向企业级应用的大型协同工作产品。检察院办公自动化的建立是最近几年才开始的,随着“科技强检”的展开,三级专线网络的建设,OA的建立已经到了亟待解决的时刻,网络办公软件的产生也成为必然。网络办公软件是通过计算机网络实现网上公文拟稿、公文自动流转、网上审核、信息传递、电子签名等功能的系统。该系统的应用范围是计算机局域网及广域网络,一般来讲应包括整个公文的形成及处理过程。即实现公文拟稿、核稿、计算机修改、领导手写圈阅、会签、原笔迹签字、发文登记、发送、接收、收文登记、收文处理、公文管理与督办等,并实现资料管理、签字认证、部门之间的数据传输和浏览等功能。办公系统和信息发布系统之间具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办公系统对公文经过审批处理完毕后将通过信息发布系统发布或通过电子邮件系统发送,也可以通过办公软件直接实现收发信息。二、网络办公系统应具有的功能和特点1.应具有的功能①日程安排日程安排包括个人的日程...
简介:对担保物权的侵害以对担保物的侵害为中心,主要表现为侵夺担保物的占有、妨害担保物以及毁损担保物三种情形。担保物占有被侵夺时,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人得请求占有之回复。担保物遭受外部妨害时,无论妨害行为的样态与程度如何,担保物权人均可主张妨害之排除。担保物被毁损时,担保物权之救济因毁损人不同而有区别:债务人毁损担保物的,可剥夺债务人的期限利益;担保人(物上保证人)毁损担保物且不提供增担保的,除剥夺债务人的期限利益外,还可进一步追究担保人侵犯担保物权的责任;第三人毁损担保物的,担保物权人可对担保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进行物上代位,而不必主张侵害担保物权,同时,担保人也可主动提出增担保以阻止物上代位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