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法律科学会有诺贝尔奖吗?托马斯·S.尤伦教授的论文从这个问题出发,阐述了法学学术研究的当前状态和其发展趋势.文章认为,在法学研究中存在一些科学方法的基本素,但一些重的、定义性的基本素被遗漏了:一个被广泛认同的理论核心或范式和普遍公认的经验或实验证实的标准与方法,这些体现科学之特性的素是作为科学的法学所应该具有的.尽管如此,法学研究已经长期存在对经验工作的关注,而且不久之前,法学研究中的理论和经验方面的工作已经增加.新近的法学理论化涉及法律的后果,其价值会通过经验和实验工作而被人们所认识.法学学术研究正在发生着清晰的变革,这种变革使得法学研究更像科学.此文是美国新时期经验主义法学的代表作,对今天中国的法学研究不无裨益.尤伦教授1946年生于美国印第安纳州,分别获得美国达特茅斯学院文学士学位、英国牛津大学文科硕士学位、美国斯坦福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为美国伊利诺伊大学Swanlund教席教授、法学教授.尤伦教授是美国法经济学领域的领军人物,有“法经济学的祖父”之称,是美国法经济学研究的最早倡导者、推动者和积极参加者之一.其声名远播英国、法国、德国、比利时、中国等国家,是一位享誉国际学术界的著名法学家.尤伦教授著述丰厚,其著述在法经济学学科的引证率位居英文文献前十名,代表作有《法和经济学》、《认知、理性与法律》和《环境政策的基础》,其中,《法和经济学》一书已被翻译成中文、日文、西班牙文、韩文、法文和俄文.
简介:自然资源规定为国家所有只是手段,最终目的是实现资源的合理利用。从国家所有权到资源的合理使用,这一过程涉及三层法律关系,即资源所有者与资源管理者之间的宪法关系,资源管理者与资源使用者之间的行政管理关系,以及资源使用者与使用者之间的物权关系。实践中,这三层法律关系还远未理顺,存在着体制、机制上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改革。国家所有是名义上的所有,全民所有是实质上的所有,应引入公共信托理论来完善两个“所有”,并改革完善国家所有权代表体制和管理体制。资源行政管理的实质是国家对资源权利配置的积极干预,干预的限度是保证资源的合理利用,合理利用的基础是对自然资源进行科学分类。自然资源使用权具有明显的物权属性,需强化资源使用权的物权保护。
简介:自然资源因其巨大的利用价值而被纳入法律的调整范围,法律调整自然资源的主要制度就是为自然资源创设所有权,而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渐成自然资源所有权制度的核心。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这些自然资源构成人类生存与生活的基础和保障,本质上应归属全民所有,法律上创设为国家所有是为了赋予国家对全民所有资源的管理与保护职责,这种"法律上国家所有,实质上全民所有"的双重所有是公共信托理论在自然资源管理领域的应用。我国宪法第9条第1款关于自然资源"双重所有"的规定应从公共信托的角度去解读,我国资源立法上应当以公共信托理论作为创设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依据并应以此为基础展开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制度设计,同时,应当将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合理划分为中央与地方的两级所有与分别代表。
简介:宪法中的“国家所有”条款至今并未得到足够的重视和认真的分析,但实践中仅仅通过私法规制“国家所有权”已经难以回应现实的问题,已经有学者开始引入公物等概念,并建构宪法上的“国家所有权”,但这个分析是仓促的,而且在规范逻辑上难以成立。“国家所有”条款的宪法分析应该立足于现行的宪法体系,以宪法变迁为背景,结合我国的立法现状与社会现实,从而对“国有财产”的规范内涵进行诠释。“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在学界备受争论,对这一问题的解读同样需要上升至宪法层面,从而就“自然资源”进行宪法上的界定,并对“国家所有”所衍生的权利、义务进行分析。从宪法角度对“国家所有”条款进行规范分析的目的在于防止对“国家所有”的规制完全遁入私法,从而丢失公法上的监管与义务。
简介:对自然法的任何概念反思都必须首先厘清什么是'自然'(Nature)、什么是'法'(Law)。尽管在自然法的理论化过程中各种学说林林总总,但真正把自然法作为法之一种进行深入探究的首推托马斯·阿奎那。他在对法的讨论中极为连贯地融合了'自然'与'理性',把自然法定义为理性造物对永恒法的分有。永恒法是上帝智慧的彰显,是一切法律的根源,自然法则代表着人的实践理性对永恒法的主动参与。借助实践理性与思辨理性的对比,阿奎那把自然法定位为实践理性对善的理解和趋避所形成的若干原则。自然倾向,尤其是人所特有的自然倾向为实践理性提供着质料性的内容,正是通过对人类生活的目的及其所涵摄的复杂而又具体的各种人性倾向的反思,自然法才能作为真正的法指引和评判人类实践活动。就此而论,阿奎那的自然法概念是建立在一种目的论式的人性观基础之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