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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目次一、国民待遇概说二、我国外资银行"国民待遇"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三、我国加入世贸的承诺四、我国现阶段实施外资银行国民待遇的策略五、结语加入WTO后,我国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金融服务贸易协议》的规定,加大我国的金融服务业的开放力度,国际上知名的、实力雄厚的大银行、大公司将纷纷抢滩中国,与实力相对较弱的中国同分一杯羹。中国的银行业对外开放经历了一个从特区等沿海城市再到中心城市,再到所有地区,从外币业务到本币渐进式的开放程序,外资金融机构已经成为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到2003年的11月末共有19个国家和地区的62家外资银行在华设立了191家营业

  • 标签: 国民待遇 WTO 外资银行 金融机构 外币业务 沿海城市
  • 简介:投资自由化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继贸易自由化之后一个更加深入和复杂的问题,基于、等基本法律文件,结合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以及中国和东盟成员国吸引外国直接投资的相关实践,分析外资待遇标准中的国民待遇作集中分析,可以明晰中国--东盟投资自由化发展方向和未来可能取得的成果.

  • 标签: 中国 东盟 投资自由化 国民待遇
  • 简介:国民待遇原则既是《服务贸易总协定》(以下简称GATS)的一项原则,同时也属GATS中具体承诺的义务。分析研究这一原则,对于我们发展中国家至关重要,尤其是对我国的“入世”谈判。正确理解GATS的国民待遇原则,把握国际服务贸易领域的“游戏规则”,为我国服务贸易领域的开放提供法律准备。本文从分析GATS的国民待遇原则入手,比较研究了GATS的国民待遇原则和GATT中的国民待遇原则,并根据我国服务贸易领域的实际情况和出现的实际问题,提出一些处理原则和对策。

  • 标签: 《服务贸易总协定》 国民待遇原则 法律分析 中国 服务贸易领域 国民待遇问题
  • 简介:<正>在金融方面的国民待遇,是指一国给予外国银行在本国金融市场上与国内银行同等的权利和优惠。从某种意义上讲,一个国家对外资银行是否实行以及实行国民待遇的状况反映了该国对外开放的程度,并常常成为一国外资银行监管法制的核心与基础。美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国际金融中心,是各国银行资本竞相逐鹿的场所,其市场开放程度高,又有重视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规范的传统,在国民待遇问题上也有比较成熟的做法和经验。因此,研究美国外资银行国民待遇标准的立法与实践并从中把握其实质内含和发展动向,对我国外资银行监管立法及国内银行进入美国市场都有着重要的理论与现实价值。

  • 标签: 国民待遇 外资银行 营业机构 国际金融中心 市场开放程度 国际银行法
  • 简介: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的成立有一个重要突破,即推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制度.但上海自贸区“准入前国民待遇”制度还存在一定问题.应当从明晰概念、完善“负面清单”、提供公平开放的外部环境、借鉴双边或区域投资协定的做法等方面进一步完善.

  • 标签: 准入前国民待遇原则 存在的问题 完善方式
  • 简介:在我国实现从资本净输入国到资本净输出国的转变过程中,国际投资法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被确定为我国自贸区外资准入的核心治理模式。我国自贸区虽然从总体上确立了该制度,但割裂了'准入前国民待遇'与'负面清单管理'二者的联系,负面清单内容欠合理并缺乏各大自贸区的区域特色,未引入竞争中立原则,清单的确定性和透明度不高,由此产生的争议缺乏有效的仲裁保护。因此,完善自贸区相应法制是必然选择。

  • 标签: 准入前国民待遇 负面清单管理 中国自由贸易区促进法 自由贸易区 经济法
  • 简介:<正>一、准入前国民待遇的含义自由化贯穿外国投资的各个方面,一般而言体现在外国投资的准入前和准入后两个方面。前者主要表现为投资者的自由进入和投资的自由建立,后者则表现为禁止履行要求。~①通常东道国会在其领域内采取有关经济活动的具体措施影响投资的准人和运作,

  • 标签: 国民待遇 投资保护协定 外国投资 投资协定 投资规则 外资管理
  • 简介:各国著作权立法都应当遵守《伯尔尼公约》规定的国民待遇原则。公约规定了“连结点”以确定一部作品是否应当受到保护,又把公约的成员国分为“起源国”和“起源国以外的国家”为其规定了不同的义务,而作品在这两类国家的保护水平不尽然相同。对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的作品的保护都规定在现行《著作权法》第2条,《著作权法(送审稿)》对此进行了修改。一方面删去了现行《著作权法》第2条第3款,另一方面其结尾统一修改成了“受本法保护”。这样修改表面上看似符合逻辑,但实际上完全忽视了《伯尔尼公约》的规定。

  • 标签: 国民待遇 连结点 起源国
  • 简介:农业人口选举权是城市居民的1/4,这是他们的人均收入不足城市居民的1/4、政府对基层农村卫生经费投入人均不到城市的1/4,以及农民在其他方面长期没有享受到"国民待遇"的重要原因之一.而要给农民以"国民待遇",必须重视选举权对改变农民弱势地位的重要作用,同时相信中国农民的民主能力.在将来再次修订时,凡是对农业人口有歧视规定的条文,都在必要修改之列.

  • 标签: 国民待遇 户籍歧视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选举法》修改
  • 简介:同类产品的认定是正确实施国民待遇原则的前提。GAIT边境税调整工作组报告提出了确定同类性的个案标准和四个具体因素,日本酒税案提出了手风琴理论。WTO争端解决机构通过若干判例表明,第3条第2款第1句的同类产品应从严解释,第2句的直接竞争或替代产品包括同类产品,第4款的同类产品应从宽解释。由此,同类产品的认定没有统一标准,WTO争端解决机构享有相当的自由裁量权,国民待遇原则正确适用的争议解决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 标签: 国民待遇 同类产品 直接竞争产品 替代产品 争端解决机构
  • 简介:目前我国各级人民法院法官的待遇不高,导致法官队伍的不稳定,骨干法官流失逐渐增多,使法官职业对法律职业共同体或法律人才的吸引力降低.法官流失不断蔓延的现象给我们的司法工作和实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带来许多不利影响.我们应当正视问题,从制度源头上采用切实有力的措施,通过建立科学遴选机制、提高政治待遇、完善职业保障等途後多管齐下,不断提高法官地位,优化法官待遇,建立一支品德高尚,素质精良,业务精湛,刚正不阿的精英法官队伍.

  • 标签: 法官 待遇 提高 建议
  • 简介:大学章程是介于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之间的规范性文件。因民办高校的性质、运行机制和经费来源不同于公办高校,民办高校章程也自有其特征。不同地域间民办高校的比较反映民办高校办学规范性参差不齐,且与国外的民办高校存在较大的差距。针对民办高校章程存在的问题,可采取强化民办高校举办者依法办学理念、增强民办高校章程的制定过程的民主性、对民办高校是否营利予以分类规范以及诊断并帮助民办高校完善内部管理体制等举措解决。

  • 标签: 民办高校 章程 问题 对策
  • 简介: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这些相对标准不同,公平公正待遇是东道国给予外资的绝对待遇标准。然而该标准的含义在理论和实践中存在广泛的争议。由于多数公平公正待遇条款并未提及国际法,不应以偏概全地将公平公正待遇视为习惯国际法中的标准,而应将其视作独立的条约条款,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进行解释。

  • 标签: 公平公正待遇 双边投资协定 习惯国际法 目的解释 整体解释
  • 简介:当前国际上对最惠国条款适用于投资争端解决程序在理论和实践中都存在较大的争议,是否符合'更优惠待遇'标准是判断这种适用的依据之一。将最惠国条款适用于投资争端解决程序由于在国内救济与国际仲裁之间、不同国际仲裁机构之间、不同国际仲裁程序规则之间无法判断'更优惠待遇'的存在,因此,将最惠国条款适用于投资争端解决程序适用缺乏合理性。

  • 标签: 最惠国条款 投资争端解决 更优惠待遇
  • 简介:靖某于1957年在原淮安县(现楚州区)淮城镇粮油加工厂参加工作。1964年,该厂办了石棉制品车间。1982年,命名为淮安县石棉制品厂,后改为淮安市石棉制品厂(该厂为淮城镇镇办企业)。2000年,该企业被改制。1984年12月31日,靖某办理了退休手续。

  • 标签: 工伤待遇 退休职工 粮油加工厂 石棉制品 镇办企业 退休手续
  • 简介:<正>公益诉讼并非"本土概念",而是在上世纪90年代从西方引入我国,尔后在中国经历了一场十分漫长和艰难的实践历程。1996年有"中国公益诉讼创始人"之称的丘建东以"一块二"的电话费案成为中国公益诉讼的揭幕式,随后"1997年河南方城检察院为追回

  • 标签: 民事公益诉讼 民诉法 公益诉讼制度 原告主体 民事诉讼法 适格
  • 简介:作为GATT基石的最惠国待遇第一次被纳入知识产权多边条约——TRIPS协议。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知识产权方面的MFN待遇例外各不相同。TRIPS最惠国待遇例外对所有成员采取一致的原则,其第4条(a)项例外之基础在于司法协助协定的双边性质。(d)项的豁免不能扩大适用于1995年1月1日后对这些条约的修订。"对其他成员之国民不构成随意的或不公平的歧视"的含义是:这些协定的制定旨在对知识产权标准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没有通知TRIPS理事会的条约将不能从豁免中获益,而不管其最终是否符合第4.4条所确立的两个其他条件。WTO对迟延的通知并无明确禁令。通知的效力既涵盖过去又包括将来。第5条涵盖了1995年1月1日后缔结的WIPO协定。鉴于WIPO的许多条约实际上具有混合性质,因此,在同一WIPO条约中,可能有的条款享有TRIPS第5条规定的豁免,而其他条款则并不享有该豁免。

  • 标签: TRIPS协议第4、5条 MFN待遇 含义 例外
  • 简介:双边税收协定处理的主要是直接税的国际协调问题,而最惠国待遇在贸易、投资等领域被广泛使用,但是在直接税领域却并不是一个普遍存在的待遇标准.wto协定中的最惠国待遇并不适用于双边税收协定,我国对外谈签的双边税收协定也不包含最惠国待遇条款,我国在双边税收协定领域不承担最惠国待遇义务.

  • 标签: 最惠国待遇 双边税收协定 直接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