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Q新浪网友小泥鳅:涉案贪官自杀就能一了百了吗?他犯过的罪,贪腐的钱怎么办?A如果是党员,即便当事人死亡,党组织仍然可以调查,无须撤案,仍然可以对其作出纪律处分,当事人死亡并不必然导致其免于追究党纪责任。实践中,也存在当事人死亡后被追究党纪责任的。2007年6月3日,天津市政协主席宋平顺自杀身亡,后中央纪委决定并报经中央批准,开除宋平顺党籍。根据我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37条的规定,违纪党员在党组织作出处分决定前死亡,或者在死亡之后发现其有严重违纪行为,对于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开除其党籍:对于应当给予留党察看以下(含留党察看)处分的,作出书面结论,不再给予党纪处分。因已死亡不再移交司法。确认违纪所得的涉案款物、经济利益,应该予以收缴或者退赔。暂扣款物需按程序拍卖或其他方式处理后上缴国库。款物包括现金、有价证券、房产、金银珠宝、文物古玩、字画、家具、电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如果判决前死亡则不能认定为有罪,需要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但如果有证据证明其财产属于贪污贿赂等违法所得,侦查机关可以进行调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进行查封、扣押、查询、冻结,并且可以提请人民法院裁定将其违法所得上缴国库。案件的重要证据没有了,被调查人陈述无法获取,会使得案件查办难度加大。但是,对于官员在被调查期间自杀的,已经陈述了部分罪行的,或者其他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的,仍然可以认定。
简介: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审查起诉期间犯罪嫌疑人脱逃或者患有严重疾病的应当如何处理的批复》已于2013年12月19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检察院2013年12月27日(2013年12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高检发释字[2013]4号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你院京检字[2013]75号《关于审查起诉期间犯罪嫌疑人潜逃或身患严重疾病应如何处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人民检察院办理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审
简介:通过分析当代中国司法过程中应用比较法素材的具体数量、分布等数据,可以展示出司法推理过程中运用比较法的具体方式和机理。以及比较法素材通过法律解释的过程以“法理”形式进入司法的过程。以英美法“禁止反言”的司法应用为例加以探讨,可以发现,尽管中国司法对比较法的应用隐藏在立法中心主义的深潭之中,但却体现了司法在全球化时代的平衡和革新功能。
简介:目的利用发光细菌-青海弧菌Q67对于法医毒物的敏感性,建立一种案发现场快速检测法医毒物的发光细菌检测方法。方法制备冷冻干燥青海弧菌Q67测试液,将法医毒物检材的不同浓度稀释液加入制备好的青海弧菌Q67测试液中,通过检测青海弧菌Q67反应前后的相对发光强度的变化,计算出样本对青海弧菌Q67相对发光强度的变化率或抑制率,对法医毒物检材的毒性进行生物影响的定性评价。结果通过对包含多种农药混合物的法医检材稀释液的测试,发现发光细菌检测结果呈阳性的4个检材对青海弧菌Q67的发光强度抑制率分别为:100.00%,90.41%,84.26%,88.81%。结论通过对包含多种农药混合物的法医检材的测试表明,青海弧菌Q67发光检测方法对法医毒物的毒性的检测是一种快速、灵敏的现场检测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