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前言2012年10月21~22日,第三届海峡两岸医药法学术研讨会在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隆重举行。此次学术会议由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和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主办,台湾医事法学会、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国家专利战略推进与服务(泰州)中心、国家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协办,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法学院、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医药法研究所承办。21日上午举行开幕式,南京师范大学党委书记、校长宋永忠,台湾东吴大学校长潘维大,国家知识产权局医药生物审查部部长张清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谢国伟,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黄志臻,中共泰州市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倪斌,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
简介:"现行律民事有效部分"是民初的"实质民法",构成了近代中国民法史上不可或缺的一环。近代民法史研究的既有成果主要从局部和静态层面对"现行律民事有效部分"研究,且长期存在两种误解:一是对"现行律民事有效部分"在中国近代民法史上的地位和价值并未充分认识;二是对其由来、名称、内容和性质等基础性和前提性问题均认识混乱。对该论题的研究应力求宏观定位与微观考察、立法史和裁判史相结合对"现行律民事有效部分"作全面专门研究,以期达到探寻真相并重新定位、展现发展路径和客观评估价值这三个层次的研究目标,从而对近代民法史研究进行廓清、丰富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