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国际社会虽然使用"联合国制裁"的措词来表述联合国宪章第七章中规定的强制措施,但却因为其带有浓厚的政治色彩而对其法律制裁的特性深表怀疑,这种怀疑无疑将严重影响联合国制裁机制的进一步发展.然而,按照法律制裁的基本标准来判断,联合国制裁不失为一种专门的法律制裁机制,虽然与国内法律制裁机制相比较,它具有许多缺陷:制裁领域的残缺性;制裁对象的局限性;制裁环节的分权性.但这些缺陷不能从根本上影响其作为法律制裁的本质特性.认识到联合国制裁的这一特性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它将为联合国制裁系统最终通过改革而发展成为一种更加全面、完善的法律制裁机制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简介:网络平台是极其活跃的新型网络主体,网络平台犯罪形势严峻。但司法应对呈现出整体疲软的特征,暴露出立法规范供给与理论跟进失衡的制度瓶颈。立足刑法教义学,应当确认网络平台作为新型网络犯罪主体的理论地位,以技术+功能标准明确网络平台类型,实现刑事责任法定化。今后,要着力增加网络平台作为新型犯罪主体,设定具体的网络安全管理义务,为追究网络平台的刑事责任提供充足的规范依据与理论指导。要对网络平台进行类型化分析,使网络平台刑事责任形态更具体,并便于相互划清界限。充分重视网络平台法定义务的地位,在准确厘定平台义务的基础上,应坚持实质必要原则,设定具体义务以优化归责原理。
简介:<正>一、股市发展和法制建设股票投资是一项重要的金融经济活动,在西方国家已有三百年的历史,它是反映社会经济脉动的“体温计”、“睛雨表”,股市经济的繁荣和衰微,金融中心股票指数的上升和下跌生动地反映了一国乃至若干经济圈经济的高涨和衰退.1984年11月,中国大陆发行了第一张较规范的飞乐音响股票.为时不久,一场席卷华夏的股票“热潮”悄然兴起.近年来,深、沪两地证交所的市场规模扩展和交易手段更新极快(尽管如此,与国外成熟股市相比这两个证交所的规模仍属小股市而已),可以展望,随着股份制经济的推广,股票市场的迅猛发展给市场经济法制建设提出了迫切的要求,呼唤着法律的保障和规范作用.相形之下,证券市场的发展和证
简介: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涉及宪法体制下国家权力体系的发展,是改革与中国宪法发展这一理论命题在当下的现实呈现。在以人大制度为核心的宪法体制下,多元的权力包容体系为创设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国家监察权提供了宪法空间。按照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思路,即将创设的国家监察委员会或者国家监察权,在宪法体制中具有相对独立的地位,而不同于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等其他国家机关;将与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形成分工和协作关系,实现国家监察权力的全覆盖;同时,将整合现有的行政监察权、部分检察机关职权以形成新的国家权力类型。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关系到中国宪法体制发展,需要通过宪法修改、相关法律的制定和修改实现对改革成果的确认。与此同时,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也反映出中国宪法体制发展的路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