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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个结果
  • 简介:量刑是依法对犯罪人的犯罪行为进行刑法裁量。刑法第61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最高人民法院量刑规范化意见中要求,在量刑时禁止重复评价,禁止重复评价原则作为一项定罪和量刑原则,在我国刑法学理论界乃至司法实践中争议较多,其概念和外延以及司法裁判过程中应当注意的问题亦不明确,本文将以量刑规范化为视角,对此原则咯加研究。

  • 标签: 量刑情节 禁止重复评价 量刑规范化
  • 简介:1案例资料刘某,男,36岁,2006年6月6日乘坐机动车时发生交通事故,致身体多处受伤。急行送入绍兴市人民医院抢救治疗,入院检查发现:腹部损伤,检查为右肾正常,左肾破裂,腹腔积液。CT造影示左肾下1/3断裂游离,周围有大血肿,行止血抗休克等对症治疗,伤愈后出院。

  • 标签: 伤残评定 肾损伤 交通事故 医院抢救治疗
  • 简介:近年来,精神伤残评定的案例日益增多,国内伤残评定有多种标准,不同标准之间评定原则、等级划分不一,评定人对现行评定标准的理解不同,造成对同一案例得出不同评定结论的情况时有发生.通过比较,作者首先阐明精神伤残的概念;然后结合目前使用的伤残评定标准,重点比较了常用的及标准之间的异同,最后提出了精神伤残评定中应注意的问题.

  • 标签: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工伤 案例 首先 精神 致残程度
  • 简介:刑法应当同时具备严厉的惩罚性与柔和的谦抑性。前者的机能在于保护法益,后者的机能在于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对于一个犯罪行为,刑法分则数个条款都能适用时,应当从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维护刑法的严肃性与公正性等角度出发,禁止重复评价此犯罪行为。由于禁止重复评价涉及刑法的内容过于广泛,文章在这里只探讨以毒品再犯与毒品累犯竞合的法律适用。

  • 标签: 禁止重复评价 毒品再犯 一般累犯 法条竞合
  • 简介:新的《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关于"对原有伤残及合并症的处理"的规定较旧标准更为清晰、明确,在实践中便于把握,且符合职工工伤处理的基本原则。新标准规定,对损伤并发症、损伤加重原有伤残情形的,均需按照最终致残结局评定伤残等级;但对于本次工伤伤情显著轻于原有伤残的,则应以本次工伤所致残情为评定依据。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相比,新标准规定的伤病关系处理原则有相当的差异,主要在于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往往强调按照最终致残结局评定伤残等级,并需说明损伤与伤残的因果关系。虽然职工工伤伤残评定并不属于一般意义上的司法鉴定范畴,但参照新标准进行伤残鉴定仍将是司法鉴定机构在诸如人身伤害的刑事案件以及侵权赔偿民事案件中需要进行的重要工作,司法鉴定人应根据不同情况,准确把握鉴定中的伤病关系处理原则。

  • 标签: 劳动能力鉴定 司法鉴定 伤病关系
  • 简介:在严厉打击渎职犯罪的刑事政策下,徇私舞弊型渎职罪存在入罪和量刑上的重复评价问题。造成重复评价的原因,既有立法上的技术因素,更有司法适用上的理念偏差,特别是对徇私舞弊行为构成受贿罪的一律数罪并罚,对法条内徇私舞弊从重量刑情节的误选误用。对渎职犯罪中的徇私舞弊行为既要充分评价又要避免禁止重复评价的情况下,提倡尽量充分评价原则,它是建立在不否定禁止重复评价和充分评价的基础上,通过对刑事政策、犯罪预防等多因素的整体性权衡酌量,在刑法惩罚和人权保障之间求得价值衡平,以实现最大限度的罪刑均衡。因此,徇私舞弊情节在构成数罪的情况下,择一适用即可,徇私舞弊情节作为加重量刑情节;在量刑上,适用普通的从重情节即可,不必再适用徇私舞弊从重处罚。

  • 标签: 渎职罪 徇私舞弊 评价 权利保障
  • 简介:颅脑与外周鼻部的各类创伤均可能诱发嗅觉功能障碍。现阶段法医学鉴定实践中,在嗅觉功能的客观检查技术方面仍然不够完善,再加上鉴定人员对于嗅觉的障碍机制和嗅觉的中枢解剖通路等认识缺乏,在实际的检案当中,对于嗅觉功能实施的评定相对较少。本文将对近年来关于嗅觉功能的相关研究进行综述,结合着法医学临床鉴定工作经验,分析嗅觉功能障碍鉴定要点和鉴定思路。

  • 标签: 嗅觉功能障碍 法医学检验 颅脑损伤
  • 简介:眼外伤后视功能障碍的准确评定是法医学伤残等级鉴定的难点问题。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是我国现行伤残评定标准中较为全面、系统地对视功能障碍进行分级的标准,对于其他伤残等级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有着深远的影响。该标准中针对视功能障碍的分级条款数目众多,在评残实践中实施和应用的难度较大。为了准确反映视功能障碍的严重程度,在使用标准中关于视功能障碍的条款时,需要紧密结合标准总则与规范性目录中的相应规定,方能准确地对视功能障碍进行伤残等级的鉴定。对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中执行和理解困难的条款进行了讨论,并在比较国内外其他标准中相应功能障碍评定方法的基础上,提出完善该标准相应内容的建议。

  • 标签: 视功能障碍 工伤伤残 伤残等级评定
  • 简介:<正>一、问题的提出对于抢劫信用卡并使用的案件,理论和司法实践大多主张以一罪论处。这种处理方案尽管简洁、明快,但是将抢劫信用卡并使用案件仅仅归纳为抢劫行为,对案件事实的归纳可能有失偏颇。"对案件事实的归纳并非一成不变,而是可以依据可能适用的刑法规范的含义反复归纳与重新整理。因为案件事实具有不同的侧面,人们从不同侧面可以得出不同结论。"[1]更为严重的是,这种做法还存在无法充分评价或者评价过

  • 标签: 使用行为 行为犯 法益 非法拘禁罪 犯罪数额 计算机诈骗
  • 简介:国内外通常利用X线片观察骨骼继发性骨化中心的出现和骨骺闭合程度的影像学特征来推断年龄。其中较常用的方法有计数法、计测法、图谱法、评分法及计算机辅助评定骨龄法等。目前国外普遍采用TW评分法。国内也有该评分法的应用报道。主要应用于体育和儿科临床实践中。法医临床学实践中常用六大关节判别方程法推断骨龄和活体年龄推断。其他还有利用牙齿内天冬氨酸的消旋化、骨密度检测以及端粒末端DNA片段长度的变化等年龄推断方法。

  • 标签: X线 骨龄 活体年龄
  • 简介:民事行为能力评定案例逐年增多,相关研究却相对匮乏。然而司法人员和司法精神病学鉴定人员对精神病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研究甚少。存在着相当多的概念的混乱与分歧。本文首先介绍了民事行为能力的诸多定义。并简要分析了民事行为能力与诉讼能力的异同:然后详细介绍了当前司法精神病鉴定中民事行为能力分级分歧:最后从法律依据。实践运用及现实意义三个方面对民事行为能力三级评定进行了论证。

  • 标签: 精神障碍者 民事行为能力 评定 分级
  • 简介:目的建立高效液相色谱法测定海洛因含量的不确定度评定的方法。方法结合海洛因含量测定的全部过程,假设传播系数为1,对产生不确定度的各分量因子进行分析计算与合成。结果不确定度的来源主要包含样品检测时产生的误差值、检测仪器的精密度、天平和使用的容量器皿等的不确定度。结论本评定方法得出检测的误差来自于两个平行样品检测时产生的误差值。

  • 标签: 不确定度 高效液相色谱法 海洛因
  • 简介:我国法律并未直接规定毒品所致精神障碍者的刑事责任问题,国内法学界和司法精神病学界对此问题仍分歧众多。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吸毒者陷于辨认或控制能力丧失状态下实施危害行为时该如何评定其刑事责任能力上。从法律的角度来探讨毒品所致精神障碍者的刑事责任能力评定。主张目前实践中司法鉴定人员结合吸毒者的心理态度来评定其刑事责任能力缺乏法律依据,也不适宜对案件的处理,因此不宜由司法鉴定人员以精神病学的角度来认定毒品所致精神障碍者的刑事责任能力。

  • 标签: 司法精神病学 毒品所致精神障碍 刑事责任能力 原因自由行为
  • 简介:机动车辆的不断涌现,带给人们生活便捷的同时也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尤其是颅脑损伤及由此导致的精神损伤危害更大。精神损伤后部分人需要护理,但现阶段由于国内没有统一标准,精神损伤后护理依赖等级的评定一直是司法鉴定工作中的难点。通过对精神疾病不同的临床表现结合与伤残等级关系的分析,建议依照不同的伤残等级及具体情况综合加以评定

  • 标签: 交通事故 精神损伤 护理依赖 司法鉴定 建议
  • 简介:近年来,交通伤后遗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伤残评定日益增多,实际评残操作不规范,造成鉴定意见不一致经常发生,影响鉴定质量和交通事故处理。当前,部分鉴定机构及其鉴定人的资质问题已经受到交通事故处理机关的质疑,也引起司法鉴定管理部门的关注。对此,就精神伤残评定资质问题从程序规定角度和技术操作层面展开讨论,力图为精神伤残评定的规范操作提供一些思路。

  • 标签: 司法精神医学 法医学 精神伤残 脑损伤 道路交通事故 评定
  • 简介:法医在活体检验实践中所遇到的损伤是复杂多样的,譬如:鼻骨线形骨折又无明显移位;耳廓缺损未达到轻伤标准:牙齿脱落或折断1颗的;一节指骨线形骨折的“不含第2至5指末节”;一处肋骨线形骨折又无明显移位等等。诸如这些损伤,倘若有两三种同时出现在—个被鉴定人的身上,那么应该如何来综合评定?目前尚无一种比较客观与科学的方法可以运用。

  • 标签: 伤情达标量化 质化原理 法医 鉴定人
  • 简介:目的探讨事件相关电位在道路交通事故精神伤残评定中的价值。方法以进行精神伤残评定的被鉴定人为研究对象,进行常规精神伤残评定的同时采用视觉P300检测事件相关电位,分析行为学表现数据及P300潜伏期、波幅等在不同精神伤残等级和颅脑损伤程度组之间差异。结果纳入272例被试,其中13例(4.8%)未能有效完成测试,51例(18.8%)图谱无法识别,2例因按键缺失导致行为学数据未能采集,205例为7级以上精神伤残者。靶刺激和标准刺激平均反应时在不同精神伤残等级组之间具有差异,但区分度并不明显。F4、C4、P4位点不同伤残等级之间P300波幅有差异外,其他各指标在各组之间无差异;ERP异常程度在不同精神伤残等级之间的构成比无差异。结论ERP检查主要适用于轻度精神伤残者,当前检测结果尚不能成为有效划分精神伤残等级的重要指标。

  • 标签: 法医精神病学 精神伤残 事件相关电位 P300 道路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