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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个结果
  • 简介:英国《2006年诈骗罪法案》明文规定诈骗罪成为一独立罪名,该诈骗罪饱含过度犯罪化问题,是英美过度犯罪化严峻问题的一个典型缩影。其主要具体表现是基础概念模糊不清;将日常不诚实行为予以犯罪化;法条相互重叠严重;诈骗罪变成无被害人犯罪等。针对该严峻问题,英国现有三种应对之道,分属司法解释限制诈骗罪适用范围、陪审团凭良心直觉出罪和检察机关自我约束其裁量权。但在过度犯罪化全球时代的立法背景下,英国诈骗罪过度犯罪化问题使我们得知:立法机关故意制定出过度宽泛的刑法规范,而实体刑法解释理论对诈骗罪过度犯罪化问题的解决捉襟见肘。过度犯罪化问题的解决之道在于立法机关利用立法学原理进行刑法立法规范改革。

  • 标签: 过度犯罪化 立法 诈骗罪 虚假表示
  • 简介:民事诉讼诉讼标的之概念如何界定,将深深影响诉讼标的特定之方式、法院阐明义务之形态、是否违反重复起诉禁止之要求、是否构成客观诉之合并、是否构成客观诉之变更与追加,并影响既判力客观范围之大小,其为民事诉讼法甚为重要之课题。本论文主要乃在探讨相关重要之诉讼标的理论学说,其次评析相关理论之优、缺点,并分别区分不同之具体案例类型,来比较与分析不同诉讼标的理论运用之状况。本论文主要在厘清民事诉讼诉讼标的之概念,探讨有无从旧诉讼标的理论转化为两个构成要素理论之必要性,并提示民事诉讼诉讼标的概念过度扩大界定之危险性。本文之目的乃在使现今民事诉讼诉讼标的之概念更加明确化,勾勒出未来民事诉讼诉讼标的概念在发展上之方向,并凸显未来诉讼标的理论发展上过度扩大诉讼标的概念之危险性。

  • 标签: 诉讼标的 旧诉讼标的理论 两个构成要素理论(二分肢说) 生活事实 诉之声明 法观点阐明义务
  • 简介:诉讼话动不同坏节中的司法鉴定的实施主体是有所差异的,对于刑事侦查案件中的司法鉴定.而言,其有别于庭审证明环节的各种因素,引发侦查技术活动与刑事侦查案件中的司法鉴定活动两者间的辨析与思考.虽然同为技术活动,且在技术内容体系上有着不可分割的内在关联性,但两者从主体、程序乃至结果应用,各有其特点,需要认真梳理并界定之.同时,刑事侦查案件中的司法鉴定活动作为司法鉴定的组成部分,从司法鉴定学科建设的角度对其进行审视,以探讨学科发展问题,并在展开的基本视角下进行讨论,力求为更为客观、科学地建言于学科发展及司法鉴定人才培养。

  • 标签: 侦查技术活动 司法鉴定 刑事侦查案件 学科建设 司法鉴定制度改革 刑事科学技术
  • 简介:本刊讯近日,泾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主任接待代表日”活动。泾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左银海与汀溪乡的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座谈,面对面听取人大代表对人大及“一府两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会上,李四清、郑金贵、安庆后等9名人大代表直抒胸臆,畅所欲言,提出了集镇淹水、桃岭无公交班车、饮用水安全、河道治理、公墓建设、茶叶发展、生态旅游等方面的问题和建议。

  • 标签: 人大常委会主任 泾县 人大代表 “一府两院” 饮用水安全 直抒胸臆
  • 简介:2015年12月2日,上海甫东新区检察院在川沙新镇第17届上海宪法宣传周暨第二个国家宪法日举办专题活动。据了解,该院已和川沙新镇政府合作,创建独立的法制宣传教育基地,为广大乡镇群众提供更全面的法律服务。

  • 标签: 国家宪法 专题活动 宣传周 浦东新区 政府合作 教育基地
  • 简介:10月12日,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湖北省黄梅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肖波带领该院48名党员来到红十五军诞生纪念地——大河镇吴祥村,开展“缅怀先烈,不忘初心”主题党日活动,纪念为国捐躯的革命烈士和为中华民族解放事业做出贡献的革命先辈,表达对先烈的敬仰和缅怀之情,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强化政治意识、弘扬担当精神.

  • 标签: 党日活动 革命烈士 学习教育 党组书记 解放事业 中华民族
  • 简介:近日,根据省直机关妇委会《关于开展省直机关2016年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系列活动的通知》要求,省高院开展了“三八”妇女节系列活动。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董治良高度重视此项活动并专门做出批示,要求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机关党委书记刘诚对本次系列活动的方案策划、具体内容都作了具体的部署和安排,强调当前开展的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系列活动要按照董治良院长的指示要求与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

  • 标签: “三八”国际妇女节 纪念 法治宣传教育 “三八”妇女节 省直机关 党组副书记
  • 简介: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长期以来一直面临“谁来监督监督者”的质疑,而单纯在监督之外再设置监督,又容易陷入无穷无尽的层层监督的桎梏。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并提出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监督的要求。

  • 标签: 监督制约机制 司法改革 检察机关 权力运行机制 法律监督机关 司法管理体制
  • 简介:招投标中职务犯罪存在如下特点:操纵标的、"班子会"定标、评标形式化。究其原因有二:一是"隐形"权力干扰;二是招投标制度问题。在招投标领域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无疑是"防患于未然"的必然之举。招投标领域职务犯罪具有特殊性,因此开展职务犯罪预防也要采取有针对性的策略。首先要健全权力责任制度,建立多元化的权力追责制度,由组织部门牵头,采用纪检、监察、检察等多部门联席会的形式,针对具体情况追究领导的政治责任、经济责任、道德责任、刑事责任;其次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监督介入,确保程序公正公平。

  • 标签: 招投标活动 职务犯罪 检察预防
  • 简介:隐私保护作为刑事司法活动中未成年人权益的重要内容,对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都起着重要的作用。随着2012年《刑事诉讼法》中有关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的法律规定的出台,社会各界都开始高度重视刑事司法活动中未成年人隐私保护问题。本文以刑事司法活动中未成年人隐私保护的必要性和现状为研究视角,就侦查、起诉、审判、犯罪记录封存等司法活动中泄露涉案未成年人隐私的行为提出一些思考和看法,期望能够以此加深对刑事司法活动中未成年人隐私保护的理解,推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发展。

  • 标签: 刑事司法活动 涉案未成年人 隐私保护
  • 简介:2015年12月23日下午,全市检察机关青年干警规范司法知识竞赛决赛在市院举办。市院领导王定顺、陈胜才、梁田、陈祖德、杨平等出席活动。全市各级院青年干警通过视频直播系统同步观看了比赛。

  • 标签: 知识竞赛活动 检察机关 干警 青年 司法 直播系统
  • 简介:为加强党员干部法治教育,避免职务犯罪,9月29日,河南省延津县检察院在县图书馆警示教育基地多功能报告厅举行了一场国土、城建、国税、地税、民政、农林、卫计委等7个部门中层以上党员干部参加的警示教育法治报告会,200多名党员干部受到教育.

  • 标签: 党员干部 教育活动 河南省 法治教育 职务犯罪 教育基地
  • 简介:2016年4月18日,《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正式施行。根据《解释》的规定,贪污(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一百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具有“其他较重情节”“其他严重情节”和“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 标签: 非法活动 赃款赃物 法律若干问题 严重情节 《解释》 贪污贿赂
  • 简介:2016年5月9日-5月15日,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开展了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加快文化强省建设、加强法治辽宁建设”为主题的社会科学普及周活动。在学院领导关注和指导下,科研部严密组织,精心策划,制定了系列活动方案;学院各系部、辽宁省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及凌源市大王杖子乡政府、丹东市振安区司法局、九连城镇人民政府、沈阳市皇姑区鑫丰华凯社区、大东区莱茵河畔社区、沈阳华航电器设备有限公司等单位和部门相互协作。

  • 标签: 管理干部学院 文化强省建设 辽宁省 法治 活动周 纪实
  • 简介:为提升司法鉴定能力和水平,加强司法鉴定理论制度和技术研究,提供司法鉴定理论研究和实务讨论平台,《中国司法鉴定》和《检察技术与信息化》刊物联合开展"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背景下的公正司法鉴定"征文活动。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 标签: 司法鉴定 制度改革 征文时间 证据制度 管理制度 征文对象
  • 简介:公共场所群众自发聚集活动导致伤害在我国现行法律中难以找到相应的责任主体。美国一些州法的经验是:政府对其管理的区域的安全负责,对事故易发的区域应积极地、持续地开展研究,消除影响安全因素。法院确定政府负有安全注意义务,并采“有条件的豁免”原则。“有条件豁免”的审查以无“过失”为基本标准。中国可参照美国作法确立政府对发生在公共场所的群众自发聚集活动的安全注意义务,并在有过错的情形下承担赔偿责任。在衡量过错有无时应考虑政府是否是危险(事故)发生地的所有人或实际管理人,导致危险(事故)发生的原因中是否有政府因素,政府对危险(事故)的发生是否能够合理预计等因素。通过适用我国侵权责任法相关条文,辅以扩大解释,可以解决政府责任在我国的法律适用问题。

  • 标签: 政府责任 群众自发聚集活动 安全注意义务
  • 简介:经过对最高院10例死刑复核样本的实证分析,可得出以下结论:我国恐怖活动组织尚处于形成和发展阶段,对此须确立“打早打小”的刑事政策,以最小的司法投入获得最大的社会效益;恐怖组织的骨干成员均为少数民族,学历偏低,收入微薄,多在青少年时期开始接触恐怖主义思想,故国家应加大教育资金投入,注重对青少年的思想教育工作,改进少数民族区域的扶贫开发政策,减小东西差距,促进社会公平;主观目的上具有双重性,其直接目的是制造社会恐怖,引发社会恐慌,终极目的则是实现某种社会价值追求;客观上,其犯罪行为具有严重暴力性;攻击对象不特定或具有象征意义,危害结果往往不堪设想。

  • 标签: 国家安全 恐怖犯罪 恐怖活动组织 犯罪学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