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收入在不断提高,购买汽车等交通工具的人越来越多,且道路交通状况越来越畅通,使得人们出行更方便、快捷。但与此同时,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也在逐年上升,让我们体会到了“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哲学思想的内涵。据考证,从二十世纪未至今我国交通事故年死亡人数首次超过10万人大关,且远远超出因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位居第二位的旧家。为此,我国是道路交通死亡人数最高国家,连续数年位居世界第一。这一状况的存在与我国政府提出的“要构建一个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和谐社会”反差极大。交通事故给我们整个社会带来的灾难触目惊心,随之交通事故伤亡数目年年递增,国家及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虽然制定了切合实际的法律法规,但由于普及不到位或人们的安全意识差,仍不能遏制交通肇事的频频发生。因此,这一每年事关十万条人命的问题应引起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士的高度重视。
简介:1991年3月27日傍晚18时整,天空飘着雨,夜色已朦胧。福建省福安市内最热闹的中兴街(原福安市东新路)上大部分商店已经打烊,连福林独自一人在自己经营的服装店内也做着最后收摊的准备。此时,借着雨夜的清冷,有人以买衣服为名进入他的店内对他实施了抢劫。连福林被人捅了多刀之后倒在血泊之中,店内上千元现金也被洗劫一空。在这座当时并不算大的小县城中,连福林被杀案迅速成为街头巷尾谈论的大事件。曾在连福林服装店当售货员的吴丽丽回忆说:“现在回想起来,我还是会害怕。那是我第一次知道福安有杀人案件发生,现场太血腥、太可怕了,我连续几个月晚上都睡不好觉,不时会被惊醒,也不敢独自上街。”
简介:"命案必破"由地方公安机关率先提出,得到公安部刑侦局认可后在全国推行。通过运用激励和威慑理论对"命案必破"加以分析发现,"命案必破"有助于激励公安机关优先侦破命案,强化潜在犯罪人对威慑的感知进而提高威慑的效果。但由于信息不对称,"命案必破"会引起执法代理人新一轮道德风险,高昂的监督成本导致这一问题无法得以有效解决,但也恰恰是道德风险的存在使得这一政策没有引发灾难性后果。设定畸高的命案破案率指标将导致执法成本飙升而不具有可行性,非命案破案率也会因资源向命案侦查流动而大幅走低,追求"命案必破"总体上是无效率的。最优执行水平在边际执法成本等于边际执法收益时实现,法律的执行应当主要采用随机执法方式并在社会治安状况突然恶化的特殊情况下辅之以选择执法方式。执法错误将削弱法律的威慑效果,通过构建经济学模型发现,在错误概率相同时,错误定罪的社会成本是错误开释的两倍。而在当前的制度框架下,由老年刑警而不是年轻刑警负责讯问犯罪嫌疑人,将有效解决刑事执法错误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