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2004年12月22日国务院第74次常务会议通过2004年12月27日国务院令第430号公布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铁路运输安全管理,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保护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铁路运输安全保护及与铁路运
简介:自2005年4月1日起,国务院颁布的《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正式发布施行:该条例共分7章103条,对铁路线路安全保护、铁路营运安全保护以及社会公众对保护铁路安全运输的义务等部做了全面规定。此外,这个安全条例还完善了铁路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明确规定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保护铁路运输安全的职责,还设立了铁路线路、桥梁、隧道、站场的安全保护制度,铁路道口建设和安全管理制度等。
简介:<正>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你局《关于肇庆火车站强制用户接受其指定经营者的服务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请示》(粤工商检字[1999]340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一、铁路运输部门滥用其优势地位,在办理货物运输业务时,违背自愿原则,限定用户接受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铁路运输延伸服务,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和国
简介: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便民工作的若干意见》在法院系统全面实施,作为首都的专门法院,铁中院立案庭立足自身特点,用实际行动展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法院工作主题,从细微之处彰显出司法人文关怀。
简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现就人民法院扣押铁路运输货物问题作如下规定:一、人民法院依法可以裁定扣押铁路运输货物。铁路运输企业依法应当予以协助。二、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扣押铁路运输货物,应当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的申请应当写明:要求扣押货物的发站、到站,托运人、收货人的名称,货物的品名、数量、货票号码等。
简介:<正>1.2013年4月12日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8号公布2.自2013年4月12日起施行交通运输部决定对《邮政行业统计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8号)作如下修改:一、将第四条第三款、第四款分别修改为:"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和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在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领导下,组织、开展、管理、监督本辖区的邮政行业统计工作。
简介:<正>1.2013年4月12日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5号公布2.自2013年4月12日起施行交通运输部决定对《邮票发行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0年第8号)作如下修改:在第三条第二款后增加两款,分别作为第三款、第四款:"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在本辖区内履行邮票发行监督管理职责。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以及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统称为邮政管理部门。"
简介:<正>1.2013年4月12日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7号公布2.自2013年4月12日起施行交通运输部决定对《集邮市场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6号)作如下修改:一、在第四条第二款后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的集邮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将第四条原第三款修改为"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以及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统称为邮政管理部门。"作
简介:<正>1.2013年4月12日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4号公布2.自2013年4月12日起施行交通运输部决定对《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09年第12号)作如下修改:一、将第三条修改为:"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以及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以下统称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管理工作。"
简介:<正>1.2013年4月12日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6号公布2.自2013年4月12日起施行交通运输部决定对《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2号)作如下修改:一、在第四条第二款后增加两款,分别作为第三款、第四款:"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的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以及省级
简介:<正>第一条为了明确铁路运输企业对旅客的损害赔偿责任,维护旅客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铁路运输企业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铁路旅客运输中发生的旅客人身伤亡及其自带行李损失的赔偿。前款所称铁路旅客运输中,是指自旅客经剪票进站至到达行程终点出站时止。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旅客,是指持有效乘车凭证乘车的人员以及按照国务院铁路主管部
简介: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尤其是铁路路外人身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适用上,一直以来都存在《民法通则》与《铁路法》适用上的争议,即《铁路法》第58条所确立的归责原则是否坚持了《民法通则》第123条所确立的无过错责任原则,本文作者即认为,《民法通则》与《铁路法》并没有本质上的冲突,《铁路法》第58条只是对《民法通则》第123条的细化。2010年7月1日起实施的《侵权责任法》,作为我国侵权法领域的基本法,对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作出了权威的规定,明确了此类侵权行为应当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简介:《铁路法》第11条规定:“铁路运输合同是明确铁路运输企业与旅客、托运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旅客车票、行李包裹和货物运单是合同或者合同的组成部分。”由此.铁路货物运输合同是铁路运输企业与托运人之间就运输货物达成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铁路货物运输合同涉及到两方当事人,即承运人和托运人或收货人。承运人必然是铁路运输企业,这里的铁路包括国家铁路、地方铁路、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托运人可以是收货人,也可以指定他人为收货人。
简介:曾引起众多媒体关注的全国首例因旅客列车无座车票与有座车票等价而引发的民事纠纷,以原告败诉而尘埃落定。但对该案所涉问题的法律价值判断,我们仍可从公平原则的立法本意、公平的社会价值理念角度进行思考和评价。
简介:原告:刘有祥,男,66岁,河南省洛宁县农民。委托代理人:刘现民,原告之子。委托代理人:吕建国,湖南省衡阳市天牌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洛阳铁路分局洛阳列车段。代表人:尚亚民,段长。委托代理人:马建国、吴政权,洛阳铁路分局干部。
简介:再审申请人:长沙铁路总公司株洲北站。住所地:湖南省株洲市人民北路车站大楼。负责人:易甫生,该站站长。委托代理人:蒋克元,长沙铁路总公司株洲北站商检车间主任。再审申请人:南昌铁路局鹰潭站。住所地: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东一村1号。负责人:张英东,该站站长。委托代理人:李孝亭,南昌铁路局鹰潭站货运室职工。
简介:以城市隧道为对象的城市道路管理涉及多个行政主管部门的职权。实践中迫切需要区分的是城市隧道管理部门与公安交管部门的职权范围。结合当前城市道路管理的相关规定,运用规范分析的方法厘清两主管部门各自享有的职权内容,明确两部门权力竞合的情形,再运用公物法的相关理论,确定城市隧道管理部门享有的职权主要是一种公物管理权,公安交管部门所行使的与城市隧道管理有关的职权属于公物警察权。在城市隧道管理过程中,应进一步加强两机关的职权协调。
简介:检察机关内设机构设置关乎检察机关办案组织形式及检察权运行机制问题,是新一轮检察改革面临的重大课题。"大部制"弱化行政性纵向关系,在组织结构上实现检察管理的扁平化、集约化和专业化,有利于提高司法工作效率。试点过程中,侦查监督部门与公诉部门由于同质特征被整合划分为同一大部门成为普遍模式,但是否实行捕诉合一、刑事诉讼监督职能如何归属则出现了几种不同操作方式。理论界与实务界认识上存在着一定分歧与争论,而分歧的背后则隐藏着对我国检察工作现实状态的不同判断以及对检察改革的不同主张和期待。
简介:公安部门:孙悟空的户籍是个大问题,没有出生证,没有户口,标准的旨流。
简介:老王以前在青岛卖装修材料,“退休”后来到北京,在北京昌平区北八仙村那边给儿子买了一套房子。拿到钥匙的老王想着赶紧装修一下好搬进新房子。但想到自己人生地不熟,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铁路运输部门限定用户接受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铁路运输延伸服务是否构成限制竞争行为及行为主体认定问题的答复
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强化立案服务职能 细微之处体现司法人文关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扣押铁路运输货物若干问题的规定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邮政行业统计管理办法》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邮票发行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集邮市场管理办法》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
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规定
铁路路外伤亡事故之归责原则——陈玉兰等与新长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赔偿问题研究
周欢诉南昌铁路局铁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案
刘有祥诉洛阳铁路分局洛阳列车段、长沙铁路总公司郴州车务段铁路旅客运输人身伤亡赔偿纠纷案
宏隆实业有限公司与上海铁路分局何家湾站等铁路货物运输合同逾期货损索赔纠纷再审案
论城市隧道管理部门与公安交管部门的职权划分
刑事检察部门架构问题探究
不同部门解说《西游记》
物业是执法部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