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罪犯权利作为人权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多年来一直受到各国的重视。我国自建国五十年来,在对罪犯权利的保护上也取得了许多成绩,为世人瞩目。可以说,建国后我国的罪犯改造工作之所以能取得巨大成就,与我国一贯坚持人道主义原则,尊重罪犯人格,给予他们必要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保障分不开。1992年8月,中国政府发表《中国改造罪犯的状况》白皮书,指出在改造罪犯的实践中注意贯彻人道主义原则、严格保护罪犯应有的权利等是中国改造罪犯的基本原则。以此为标志,我国对罪犯权利的保护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此后几年,我国相继通过了对一些重要法律的制定或修改,如监狱法、刑事诉讼法和刑法等,使我国彻底改变了过去几十年罪犯的法律地位不
简介:数额在我国刑法中占有重要地位,是确定财产犯罪的构成与否以及量刑轻重的依据。本文结合司法实践中出现的问量,提出了一种新的方法─—用相对数(人均年收入为参数)确定犯罪数额标准,并对其优点及可行性作了初步探讨。一确定数额标准的重要性数额是衡量财产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的主要依据,①从而成为这些犯罪定罪量刑的主要根据。在刑法中(如果不注明,本文所指是修订后的刑法),对数额规定采用四种形式。1.刑法条文直接使用“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等术语规定犯罪和刑罚。采用这种形式规定的在刑法中有四十五条,主要是侵犯财产罪和破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2.条文中没有数额的字眼,而是用“重大损失”、“特
简介:<正>所谓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竞合是指在犯罪过程中,由于行为人对事实的认识发生错误,所实施的犯罪行为本身不可能发生预期的犯罪结果,但行为人仍基于自己的意志放弃了继续犯罪,或者采取了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措施。对这种犯罪行为如何正确定性,目前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是犯罪中止,另一种认为是犯罪未遂。笔者认为对这种犯罪行为的定性,不应一概而论,而应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如犯罪行为尚未实施终了,应定为犯罪中止;如犯罪行为实施终了应定为犯罪未遂。按照我国刑法关于犯罪中止的规定,行为人的犯罪行为若为犯罪中止,必须具备主客观两方面条件,即主观上的自动性和客观上的有效性。并且就客观要件而
简介:法理·宪法学习邓小平同志反腐倡糜忍忽的体会”·…..................············……陆明德(1)论市场行为法制化············……刘烈泉(2)“坦白从宽,杭拒从严”政策在实践中的问题及对策研究(4)关于立法解释的几个问题······……焦克(5)从中美两国赔偿法看美国的人权问题··一......··...·······……蔡东春沈柳兰(6)越权行为的特.点,原因及对策············…….......·...·······……马国光王其南(6)刑法单位受贿犯罪研究············……张兆松(l)略论刑事司法解释之缺陷及其完善···…
简介:<正>宿迁市局认真做好《法学天地》的征订工作。该市所辖4县均超额完成任务,预计均突破千份大关,为在经济、文化欠发达的地区做好法制宣传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泰州市从市局到各县区局都十分重视《法学天地》征订的组织、发动工作,并且扎扎实实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不留死角。至11月11日,阜宁县征订2000年度《法学天地》已达1200份,征订经费同时到位。至此,该县局已连续3年征订《法学天地》超千份。该局为做好《法学天地》发行工作,召开县司法行政系统全体人员会议,广泛宣传发动,并将10月份定为《法学天地》“征订发行月”,采取“条块结合,分片包于”的办法,任务分解到人头。同时将征订情况列入股室处所的年终责任制考核,出台了奖励办法,对按时足量完成任务的给予10%的奖励,并每周通报征订进度,县局对征订进度后5名的通报批评。